编号:20230013号
因肖德忠、眭群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融国用(2008)第01-06-00-858-38号、桂房证字第230449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 3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证,现声明原权利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772-8327781、0772-8317330
|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权利人 | 面积 (土地、房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融国用(2008)第01-06-00-858-38号、桂房证字第2304493号 | 
 肖德忠 眭群 | 
 25.61㎡ 1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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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二区141号(财政局1栋1单元501号) | 
 住宅 |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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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公网安备 4502240200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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