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026号
因张凤发、张凤友、张凤强、张凤全、张凤德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融国用(1992)字第04-01-00-4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 5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融安县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二楼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772-8327781、0772-8317330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权利人 |
面积 (土地)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融国用(1992)字第04-01-00-40号 |
张凤发 张凤友 张凤强 张凤全 张凤德 |
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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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大将乡大将村大将屯 |
住宅 |
融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