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融政办发〔2018〕83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融安县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8-23 17:04   作者: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8月22日

融安县关于开展

“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8〕136号)精神,融安县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模式,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利企便民目标,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目标任务

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方面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的“六个一”要求,融安县组织编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编制工作要以企业、群众到政府办好办通“一件事情”为标准,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模式,实现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用跑”,达到利企便民目标。2018年底前实现全县80%以上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2019年6月底前实现全县90%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

三、编制范围

(一)编制事项范围

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7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与群众办事创业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基础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社会性的管理、服务事项)。

(二)编制主体范围

融安县各乡)、县直各有关部门,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赋予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政务服务部门,驻融各有关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初)

由县政管办牵头做好“一事通办”事项“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编制的部署和推进工作,制定《融安县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开展培训动员,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做好编制工作;县政管办牵头组织成立审核组,负责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集中抽查审核。审核组人员原则从县法制办、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部门编制阶段(2018年8月23日前)

各有关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2017年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成果,按照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实现比例不低于80%的要求,参照《市直中区直部门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范例)》(见附件1),将本单位所有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逐项填入《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见附件2),按照跑腿次数不同分为“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填报《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统计表》(见附件3),于2018年8月23日前完成编制,并交材料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OA系统)发至县政管办。

(三)集中抽查审核阶段(2018年8月—9月)

按照各部门行政权力30%-50%的抽查比例,审核组对各单位提交的三张清单进行随机抽查,下发抽查情况通报,公布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单位对照检查情况通报,认真组织研究,对本单位清单进行修改完善,于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发至县政管办。

(四)公布成果阶段(2018年9月底前

县政管办将三张清单报县政府同意后,于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同步将本单位“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向社会公布。

(五)推进集中办理(2018年12月底前)

审核公布完成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按要求统一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六)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2月底前)

县政管办会同县绩效办对全县编制“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确保编制结果精准到位。

(二)强化督查考评。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有关部门绩效考评范围,加大考评权重,充分发挥绩效考评作用。加大编制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每周报送工作进度,每月详细报送本月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扎实部署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扎实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认真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尤其是与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紧密联系的部门,要作为重点改革部门率先突破,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对各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一事通办”利企便民长效机制。

(四)优化高效梳理认真做好梳理工作,做到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一律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单个部门即可办结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一律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多个部门联办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要切实按照“六个一”的要求优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结时限、精简办事材料、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附件:1.市直中区直部门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范例)

2. 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

3. 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统计表    

4. 开展编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的部门名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8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