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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公安局板榄派出所零口供查获一起殴打孕妇案件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11-15 17:47   作者:本站

1113,融安县公安局板榄派出所民警查获一起殴打孕妇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毛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1022下午,板榄派出所接到女子骆某某报警称:自己在板榄镇沙江村车田屯打麻将时与毛某某发生矛盾,后被毛某某殴打致伤。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将骆某某送至板榄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查治疗,诊断其面部红肿为跌、打损伤所致,骆某某被打一事基本属实。当日,骆某某向板榄派出所提供了其怀孕30多天的医学证明材料。

在民警现场询问取证过程中,毛某某拒绝承认殴打骆某某的违法行为,其他在场人员均或沉默不语或表示没有看见毛某某打人。事发当晚,板榄派出所依法逐一传唤刘某某等参与打麻将的人员,对打麻将赌博和骆某某被殴打进行调查取证,但上述人员仅承认了赌博,依然否认看到骆某某被殴打的过程。面对这种不符合常理的情况,民警感觉其中存在隐情。事发3天后,骆某某流产。

随后,民警继续加大调查力度,进村入户与知情人员沟通,获悉当日毛某某曾威胁在场人员“谁敢作证,便报复谁”,因此造成了现场人员的心理负担,毛某某也拒不承认殴打他人的事实。随后10多天时间里,民警逐一找到被毛某某威胁的人搜集证据,动员他们指认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正义,最终查清了事情的真相,也搜集了足够的证据。

经查,案发当日,受害人骆某某与刘某某等人在村里打麻将赌博,毛某某酒后也来到现场,期间与骆某某发生矛盾并争吵,还趁着酒性追打骆某某,虽然被旁人阻拦,骆某某仍被打了一巴掌。

1113,板榄派出所民警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传唤毛某某到派出所,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从重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还对当日参加赌博的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