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工作

出台“积分制”考评管理办法 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性

来源: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0-09-14 08:53  

为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内生动力,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有效破解“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一难题,日前,融安县纪委监委出台了《融安县纪检监察系统“积分制”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采取积分管理方式,细化量化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标准,充分调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队伍日常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办法》按照组织考核与评议评价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季度考评与年度总评相结合、考评结果与奖惩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从职能工作指标、共性工作指标、评议评价指标、加分项目指标和扣分项目指标等五部分,对全县12个乡镇、9个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县人民医院纪委和5个县委巡察机构进行考核。根据性质和工作内容不同,将考核对象分为4个系列,采取区别化的考核细则,对外宣稿件、信息报送、问题线索处置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信访件办理情况等重点指标实行季度考评,年底再经部门自评、组织考评和复审复核进行年度总评。

通过“加减法”,激励“策马奔腾不甘人后,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告诫“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对争先创优、主动担当作为,获得表彰表扬奖励,工作创新有成效,超额完成工作信息、外宣稿件以及其他工作任务等等进行加分,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对被书面通报批评或约谈、被上级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绩效考评扣分等工作不力情况进行扣分,让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感到差距,认真反思,逼出动力,改进工作作风。

    同时,注重结果运用,评出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与职级晋升挂钩、与干部管理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与培养教育挂钩,切实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激发考核的“乘数效应”,真正激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砥砺奋进。



通讯员:谭德昌 报道

责任编辑:吴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