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工商(市场监管局),各城区分局,柳东分局、双生分局、柳江区工商和质监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7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84号)文件要求,切实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促进我市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现将《柳州市工商系统2017年开展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017年6月6日
柳州市工商系统2017年开展
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柳州市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柳州市工商局决定自2017年6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的作用,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加大对重点网站广告的监测力度。加大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投资收藏类、金融广告或类金融广告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
二、工作重点
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食品、保健食品、投资收藏类、金融广告或类金融广告等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和非法弹窗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6日至30日)。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在互联网开设页面宣传和经营的经营者召开座谈会,传达专项整治精神,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广告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和诚实守信意识,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集中打击阶段(2017年7月至10月底)。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采取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一批虚假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广告。
(三)总结阶段(2017年11月中旬)。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包括案件查办情况、典型案例、工作经验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领导,扎实组织,积极作为。要根据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责任到人,抓好落实。要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抵制虚假违法广告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监测数据运用。充分利用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数据,结合日常监测监管数据信息,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进行告诫、纠正;对问题严重的,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定期将广告监测情况抄送媒体单位及上级主管、主办单位,对有关互联网广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专项监测报告。
(三)加大违法广告公告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广告监测工作,实行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广告监管机关监测与广告审查机关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发布违法广告公告、采取典型广告案件曝光、违法广告案件点评、广告监管提示等形式,进一步加大违法广告公告力度,增强对发布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震慑作用。
(四)加大处罚力度。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屡罚屡犯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加重处罚虚假违法广告。对串通作假,隐瞒真实广告费、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并将查处情况及处罚决定书于结案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局广告科。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该责令停止发布的立即责令停止发布,该立案查处的及时立案查处,对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严重侵害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大广告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力度。结合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广告市场主体普法宣传力度,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信息化建设要求,各单位所办理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要及时录入办案系统。要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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