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 谁主管谁负责

融安县审计局 2025年普法责任和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融安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5-12-10 11:20  

  2025年,融安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普法责任与依法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1. 健全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定印发了《2025年融安县审计局干部职工普法学习计划》,确保法治建设与审计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 深化理论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年内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3次,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4次,组织全体审计人员集中学习审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0余次。通过系统学习,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 严格规范用权。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全体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审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 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部署,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有效服务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服务发展大局。年度计划安排审计项目7个,聚焦财政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民生资金与项目、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截至报告期,已完成项目4个,正在实施3个,通过审计监督,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重大政策落地生根和权力规范运行。

    2. 提升监督效能。已完成的审计项目共揭示各类问题55个,涉及问题金额459.62万元。坚持依法定性、客观求实,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14条,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审计成果提炼,上报审计专报1篇,报送审计信息24篇,为县委、县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财经法纪,按规定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条,切实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三) 健全制度机制,持续提升审计执法规范化水平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不断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审计执法行为规范、标准统一、过程严谨。

    1.严格依法审计。 恪守审计权力边界,所有审计项目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从审计计划、方案编制、现场实施、取证记录、报告出具到结果运用,全过程坚持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保障了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和公信力。

    2.自觉接受监督。 依法依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压实整改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3. 落实“三项制度”。 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审计工作中的落实。规范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文书的制作与送达,确保审计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年内审计执法活动中未适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未发生超越职权作出处理处罚的情况,未出现因审计结论性文书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审计人员无违法违规办案被追责情况。

    4. 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明晰审计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及时请示报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重要审计结果、重大线索移送等事项,确保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

    (四)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工作融入审计全过程,着力提升审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法治素养。

    1. 抓实内部学法。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年度培训必修内容,确保每人每年接受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60学时。年内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审计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67人次。积极订阅《中国审计》、《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等专业书刊,为干部职工自学提供便利。

   2. 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及持证上岗率达100%。加强对审计执法人员(审计业务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案例教学和质量讲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查核问题、分析研判、防范风险的能力。

    3. 拓展对外普法。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将普法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始终,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整改督查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财经政策,解读审计查出常见问题及风险,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接受审计监督、主动落实整改的意识。通过单位宣传屏、工作简报等多种渠道,宣传审计法治工作动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法治学习培训的系统性、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运用法治理论指导复杂审计实践、应对新型问题的能力需持续提升。

    二是普法宣传的载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利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的能力有待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影响力可以进一步扩大。

    三是审计成果的法治化运用水平有待提高,推动审计发现问题从具体整改向源头治理、制度完善深化的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三、 下一步工作思路与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法治引领和保障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持续深化依法审计实践,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法治属性,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监督。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审计项目,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资金的审计力度。强化研究型审计思维,坚持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着力提升审计建议的前瞻性和建设性,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 全面提升审计执法质量,维护审计监督公信力。坚守审计质量生命线,进一步健全覆盖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和分级复核责任,确保审计证据扎实、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深入推进审计执法“三项制度”精细化落实,促进审计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加强审计结论性文书的合规性审查,防范法律风险,切实提升审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 创新拓展法治宣传路径,营造良好审计法治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普法计划。创新普法形式,探索运用微视频、案例解读、线上问答等生动活泼的方式,提升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深化审计过程中的“嵌入式”普法,将政策宣讲、风险提示、法纪教育有机融入审计各环节。加强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财经法规培训,促进形成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主动配合审计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 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法治队伍。将法治能力作为审计干部的核心能力来培养,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培训。鼓励干部在审计实践中深化法治理解,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分析问题、破解难题的本领。加强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审计队伍忠诚、干净、担当,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我局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融安篇章贡献更大的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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