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柳州市委、市政府和融安县委、县政府以及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全面推进普法理念、制度和实践的创新。现将普法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普法履职情况
(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法治保障。一是周密安排布置。始终把普法工作放在中心的大局重要位置,树立普法工作负总责的思想,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基层管理机构健全,主抓人员落实到位。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努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提升法治意识。发挥领学带头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学习5次。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23人参加2024年学法用法考试和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每月一讲”“每月一考”法律法规培训活动5期,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突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一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政务公开,确保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开展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采取知识讲座、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宣传板报、横幅标语、赠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材料等形式,结合“六五”环境日、“十月科普大行动”、“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世界水日”送法下乡和“法律进乡村”等宣传活动,深入学校、企业、街道和社区开展环保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成效,切实把“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今年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等普法读本1000余册。三是坚持执法与教育并举,通过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宣讲和发放法律资料等方式,督促企业增强守法意识,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今年以来,组织企业培训2次。
(三)突出依规执法,强化法治监督。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公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公示方式主要通过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管网和融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告专栏进行公示公开。二是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和《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执法现场环境、重要涉案物品等进行跟踪拍摄,客观反映案件的情况。按照《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规范文字记录和文书制作。三是坚持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组,负责对本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并按程序报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复审,以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遵循合法、公正、规范的原则。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健全普法机制。以“八五”普法为纲,按照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落实普法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确保全年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继续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宪法、法律法规作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初任培训、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坚定不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全民保护环境法律法规意识;及时依法公开环境违法查处信息,扩大影响,形成舆论压力,提高震慑效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意识,促进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抵制环境违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