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融安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现将我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普法责任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普法宣传议事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三级联动普法宣传机制,切实夯实普法组织基础。
二是夯实普法责任。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工作计划,对标对表细化普法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至相关股室,对普法主要目标任务、工作安排等作了详细部署规划。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为普法工作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做好学法用法,增强干部用法意识
一是建立学法制度,加强学习教育。明确学法内容、学法方式、学法要求,精心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有针对性的学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财政法规,2024年,我局通过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大讲堂视频专题讲座形式,组织开展“财政大讲堂”活动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规。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增强干部依法理财的能力。
二是组织本部门参加全区工作人员普法学习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三是组织执法资格(续职)考试。要求执法人员充分利用广西执法考试平台进行法律知识学习、执法考试,督促广大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普法。
(三)加大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基层行”,我局联合公安局经侦支队、广西金融监管局融安分局、融安农商行、桂林银行等多家单位到融安县广场,共同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累计发放宣传品15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等活动,积极开展宪法及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树立民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为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业务工作进行普法宣传,带头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好学法用法模范,积极向办理业务人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将普法工作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有关普法工作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普法宣传氛围营造不够浓厚。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效果不显著。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普法工作不能积极地用创新的思维开展新形式普法工作,工作方式方法仍停留在传统的会议普法、文字叙述普法,普法效果不显著。另一方面,普法学习学用结合效果有差距。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不足,表现为平时重视普法学习,但学习内容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刻,新理论、新观点、新知识学习不充分、不够全面。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财政职责职能,多措并举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保财政部门干部队伍学法用法能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创新普法方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法治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财政业务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熟悉行政执法相关程序,提升财政干部自身法律素养和局机关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三)狠抓普法责任落实,坚持普法与财政整体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同检查,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原则,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普法局面,确保普法规划任务的完成。
融安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