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在我乡的全面开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与普法工作部署,潭头乡对2024年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24年,潭头乡紧紧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调整完善普法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强化重点对象普法等一系列措施,使全乡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中共潭头乡委员会 潭头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融安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
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议标准 | 得分 |
组织领导保障(25分) | 1.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4分),明确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3分),每年拨付一定的普法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开展(3分)。 | 10分 | 提供相关会议纪要或年度工作要点,文件通知、制度规范,财务预算报表和说明体现年度普法经费安排及使用情况的明细。 | 10分 |
2.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3分);每年6月30日前制定本部门普法年度任务措施清单(4分);每年12月10日前对普法责任清单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年度普法责任履职情况报告(4分),体现清单贯彻落实情况;相关清单、报告及时在网上公示(2分),并报县司法局备案。(2分) | 15分 | 提供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年度普法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公告公示佐证。 本单位没有开设政府门户网站的,需出具相关说明。 | 14分 | |
系统内普法(25分) | 3.落实党委(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组织集体学法活动不少于 2 次(5分);本单位本系统对据以履行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学习宣传,每年举办法治相关培训或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3分)。 | 8分 | 提供专题讲座学法记录、培训手册或相关简报、图片、视频。 | 8分 |
4.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每年开展对党章和党内法规的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3分)。 | 3分 | 提供相关学习记录或简报、图片、视频。 | 3分 | |
5.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100%(3分)、合格率99%以上(3分)。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旁听庭审(4分)。 | 10分 | 提供相关文件或简报、图片、视频。 | 10分 | |
6.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机关(单位)特点设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宣传长廊、橱窗、电子显示屏、活动室等)(2分),并定期更新(2分)。 | 4分 |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或简报、图片、视频。 | 4分 | |
面向社会普法(35分) | 7.主动宣传本部门本系统据以履行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每年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主题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6分),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到相关活动中(2分)。 | 8分 | 提供相关文件和活动简报、图片、视频。 | 8分 |
8.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发布,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执法司法机关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每季度在网络或媒体上发布典型案例不少于2篇(4分)。非执法司法机关针对服务管理对象实际,每季度在网站或媒体上发布典型案例不少于1篇(4分)。 | 4分 | 提供相关制度规范或简报、图片。 | 4分 | |
9.积极开展宪法及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每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3分)、“12·4”国家宪法日活动(3分),积极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其他重点普法活动(2分)。 | 8分 |
提供相关文件或活动简报、图片、视频。
| 8分 | |
10.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本单位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有普法板块或普法专栏(3分),及时更新并长期运作(2分)。在微博、微信、抖音、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策划开展普法活动(3分)。利用网络登载普法宣传工作经验或动态信息、普法短视频(每5条得1分,最高得3分)开展宣传。 | 11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11分 | |
11.编印普法宣传资料(读本、折页、传单等)、普法宣传品(4分)。 | 4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4分 | |
创新创优(15分) | 12.结合单位(行业)特点建立主题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教育基地、展厅、广场、公园、街区等)。 | 4分 | 提供相关会议纪要或文件,体现经费投入的财务凭证及说明。 | 0分 |
13.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 2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2分 | |
14.创作普法主题微电影、短视频、动漫等,积极参加自治区级以上法治动漫、微视频、微电影等评选活动。 | 3分 | 提供相关视频。 | 0分 | |
15.组织开展或参与学法竞赛、法治文艺比赛、法治摄影展等法治文化活动。 | 2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0分 | |
16.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 4分 | 提供相关文件、制度规范或会议纪要,志愿服务记录或活动简报、图片、视频。 | 4分 | |
加分项 (20分) | 17.在中央、自治区主流媒体刊发介绍本单位普法经验的重要稿件。中央主流媒体每刊发1篇得2分,自治区主流媒体每刊发1篇得1分,最高加5分。 | 5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0分 |
18.普法工作特色鲜明、工作实绩突出。获得全国性表彰或荣誉的,每一项工作加2分。获得自治区级表彰或荣誉的,每一项工作加1分。被中央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一项工作加3分,被自治区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一项工作加2分。在重要会议、培训上作经验介绍和交流发言的,省部级以上活动每一项加2分,厅级以上活动每一项加1分;其他认定可以加分的情况。最高加10分。 | 10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0分 | |
19.参加自治区级以上法治动漫、微视频、微电影等评选活动获奖。获得全国性奖项的,每一项加2分,获得自治区级奖项的,每一项加1分,最高加5分。 | 5分 | 提供相关资料。 | 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