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

来源:融安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08-05 10:00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柳州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2025年柳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做好2025融安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8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认真排查、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育局批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