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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和年审工作通告

来源: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9-21 10:30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融政规〔2023〕5号)和《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融安县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融建发〔2019〕9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4年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和年审工作,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住房补贴及新申请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住房补贴的家庭。

二、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收入情况证明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社区领取、填写《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按要求准备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实际居住地所在社区。

资格审核严格按照“三审核二公示”进行。社区入户调查核实后将调查结果上报长安镇人民政府,长安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后将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报送县房产管理所,县房产管理所联合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汇总审核意见后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公示。

四、其他事宜

请已获住房保障的家庭予以高度重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家庭将视为主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我局将按照规定对退出保障资格的家庭予以清退。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473302,县房管所8137227。

特此通告。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