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融政规〔2023〕12号)精神,我县2026年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人员经各社区协查,长安镇人民政府受理和初审,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交警大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房产管理所等7部门联合复审及终审,下列19户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长安镇人民政府反映。公示期: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单位:长安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772-8317721。
长安镇实物配租名单(19户)
杨运连 龙凤莲 余梦春 赖润芝
赵国泰 黎玟锧 陶玉华 莫玉萍
韦秋玲 石小清 韦 璇 唐建珍
覃乐智 张彦群 韦 炜 田新光
江润凤 韦永涵 黄华禄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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