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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型微型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就业奖补及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来源: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2023-11-21 16:4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就业创业补贴管理细则》文件,对符合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经县人才中心初审,县人社局审核,现将以下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个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311月21日至202311月27,如对公示企业、个人领取补贴资格或金额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11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 

      花名册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附件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xlsx

附件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xlsx

邮寄材料地址:广西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广场东路3号

收件人: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邮政编码:545400

联系电话:0772-8135788



稳岗就业

2023年小型微型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就业奖补及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3-11-21 16:4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就业创业补贴管理细则》文件,对符合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经县人才中心初审,县人社局审核,现将以下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个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311月21日至202311月27,如对公示企业、个人领取补贴资格或金额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11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 

      花名册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附件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xlsx

附件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xlsx

邮寄材料地址:广西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广场东路3号

收件人: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邮政编码:545400

联系电话:0772-8135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