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哪些单位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来源:融安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5-12 11:25  





有公司、个体工商户问社保君

“我们觉得工伤保险对单位和职工都很重要,

能不能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别急,今天社保君就来给大家介绍

 哪些单位可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如何办理?


哪些单位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31号),柳州市依法注册的小微民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有季节性用工的企业使用有劳动关系的职工的扶贫车间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如何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微民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有季节性用工的企业和使用有劳动关系的职工的扶贫车间,可到我市任一社会保险经办网点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1份。(多证合一企业不需填写,仅需在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时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补充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参保险种等基本信息。)

     2.《小微民营企业申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原件1份。(应准确填报所属企业类型、上年度营业收入、用工情况、资产总额等情况,并承诺属于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单位。)
     注:所提供的表格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小微民营企业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待经营情况稳定后
别忘了及时参加其他社保险种哦
及时保障职工权益


其他注意事项

     1.在桂人社发〔2019〕31号文件下发前(即2019年10月21日前)已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小微民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仍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继续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2.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增减变化时,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手续,或登录柳州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增减员申报。
     3. 符合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情形的,在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后,需承诺将根据经营情况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工作,保障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