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13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38号)规定,经审核,现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27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09月18日至09月24日,共5个工作日。请企业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四项支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09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融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工伤保险待遇股(地址:融安县广场东路3号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五号窗);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
业务咨询电话:0772-5305286
投诉举报电话:0772-6473896
附件:2025年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公示名单(第一批)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