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6年度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融卫字〔2017〕3号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2-08 16:51   作者:本站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县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以及主要负责人对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县中医院、县妇保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及副职领导、各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及正副职领导进行2016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考核对象。

2017年2月底前集中进行,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与各单位确定;考核对象为县中医院、县妇保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及副职领导、各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及正副职领导(含挂职半年以上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参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内容,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医院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重点考核对所担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 2016 年度乡镇卫生院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法。

1.述职。被考核对象在测评会议上进行公开述职,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并提交书面述职报告一份存档。

2.测评。召开测评会,参加测评会议的人员为单位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和聘用人员,到会率必须达到 85%以上。

3.个别谈话。个别谈话对象原则上为单位中层以上干部。 

4.重点核查。凡在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以及在考核中干部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由考察组适时进行重点核实。    

5.推荐。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推荐一至两名年轻业务骨干作为后备人才。 

6.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各考察对象德才表现和测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归纳,分别形成单项考察材料。

四、考核等次评定。

年度考核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对年度考核中反映出班子存在严重不团结或工作不力等问题的,按干部调配程序及时调整充实;年度内提拔任用的干部,应当从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选拔。对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的正副院长,进行诫勉,限期改进,并调整其职务;对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正副院长,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免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六、考核工作纪律。

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被考核人员、参加考核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或情况; 

2.不准搞非组织活动等;  

3.不准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4.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5.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6.不准收受或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等。

被考核人员如有以上违纪行为,经查证核实,取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考核人员有如上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考核组人员安排及负责考核单位。

第一组组长:韦超德  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员:罗海珍  局人事股干部

负责考核乡镇:板榄镇、雅瑶乡、大将镇、大坡乡、长安镇、浮石镇、县妇保院、疾控中心。

第二组组长:刘延召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宁华英  局人事股股长

负责考核乡镇:泗顶镇、沙子乡、桥板乡、东起乡、大良镇、潭头乡、县中医院、卫生监督所。

    附件:2016年度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正副职领导考核民主测评表

                        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26日印发  

附件:

2016年度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正副职领导考核民主测评表

考核时间:       

领导班子测评

被考核单位

对班子的综合评价

对班子的调整意见

备注

优秀

称职

基本
称职


称职

不用
调整

调整
主要领导

调整其他成员

其他建议

 

班子成员及非领导职务干部个人测评

序号

测评

对象

现任职务

综合评价

使用意见

备注

优秀

称职

基本
称职

不称职

提拔

留用

交流

免职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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