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融安县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分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22日
融安县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部分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考核方案
为积极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规范和用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专项补助资金,强化卫计主管部门对专项补助资金及县级公立医院实施改革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80号)和《关于印发融安县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卫字〔2013〕23号)精神,结合本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方法和目标
县卫计局对本县县级公立医院在综合改革中开展支边、支农服务工作、人才培养工作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工作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考核l次,考核工作在年终进行。通过实施考核,强化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促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更规范、更合理。
二、考核对象
融安县人民医院、融安县中医医院和融安县妇幼保健院。
三、考核内容
(一)县级公立医院开展支边、支农公共服务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工作纪律、外派人员满意度调查、医德医风、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具体考核指标详见《融安县级公立医院支边、支农公共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二)人才培养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年度内积极选送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和免费接收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学习,按时派人参加并按质完成卫计部门安排的各种培训任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依据融安县卫计局下发的关于对县级公立医院疾控妇幼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
每年由县卫计局统一开展项目考核工作。卫计局依据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印发相关考核方案下发到各医疗单位,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为确保考核方案顺利实施,成立融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分项目分配资金考核方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覃光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韦超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刘延召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韦国芬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副书记
成 员:陈 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长
覃庆凡 县人民医院院长
刘 雷 县中医医院院长
李驱虎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陈 萍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
黄宙安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苏柳琼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改办副主任
韦光学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股长
罗祖贝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
宁华英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股长
廖文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幼健康服务股股长
领导小组负责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分项目分配资金考核方案的相关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苏柳琼同志兼任。
(三)考核主体
县卫计局年终依据《融安县级公立医院支边、支农公共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人才培养工作考核内容相关要求及《县级公立医院疾控妇幼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五)结果上报与反馈
考核领导小组经组织考核完毕后要及时整理好考核材料,及时反馈至被考核医院。
五、考核结果评定
(一)支边、支农公共服务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高于80分(含80分)的为合格,70-80分(含70分)的为基本合格,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
(二)人才培养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不采取计分制。年度内能积极选送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和免费接收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学习,并且能全额完成各级卫计部门安排的人才培养任务(包含参加各种培训工作)的为考核合格,不能全部完成工作任务的为考核不合格。
(三)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工作的考核包含疾病预防控制考核100分制和妇幼保健项目考核500分制,两项考核采取600分制,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两项考核结果得分合计高于540分(含540分)的为合格,480-540分(含480分)的为基本合格,低于480分的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县卫计局对县级公立医院开展支边、支农公共服务工作、人才培养工作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的单位可全额享受该项补助资金,考核基本合格的单位按比例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予发放。到乡镇卫生院开展支边、支农服务工作的医师,该时间段可作为其职称晋升要求的基层工作服务年限。
七、项目资金补助办法
为了减轻县级公立医院对开展支边、支农服务工作、人才培养工作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工作的经济负担,经县卫计局年度考核合格后,县级公立医院可以全额得到相应的补助资金,具体补助办法如下:
(一)人才培养工作每年的补助经费总额为11.7万元,年度内经县卫计局考核合格后,每个单位每年可以得3.9万元的补助,如某家医院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则这家医院的该项补助资金将用于奖励给考核合格的其他医院。
(二)开展支边、支农服务工作每年的补助经费总额为72.3万元,下派到乡镇卫生院开展支边、支农服务工作的县级公立医院医师,并且由县卫计局下文任命到乡镇卫生院任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至少在六个月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医师,经县卫计局考核合格后,每人次给予3万元补助。下派到乡镇卫生院开展支边、支农服务工作的县级公立医院其他医师,且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经县卫计局考核合格后,每人次给予1万元的补助。
(三)开展支边、支农的各县级公立医院必须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建设扶持力度,支边、支农专项资金在支付支边、支农人员补助后,结余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县级公立医院对支边乡镇卫生院的科室建设、更新设备、院内硬化等项目建设扶持的支出。具体扶持项目由县级公立医院根据受支乡镇卫生院的实际紧急需求情况进行扶持立项,立项后报县卫计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实施后由县卫计局联合受支乡镇卫生院共同验收通过后,从支边、支农专项补助结余资金中给予补助,根据上级要求,本年度的补助资金要在本年度内使用完毕,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用于其他支出。
(四)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工作每年的补助经费总额为166万元,根据年终考核情况,考核合格的单位可以得到本单位在该项目中应得补助的全额资金,基本合格的得80%,不合格的,按照比例发放,被扣减的补助资金将奖励给考核合格的单位。
(五)以上凡是涉及人员补助经费的,依据考核结果情况给予补助,考核合格的按照对应的数额给予相应的补助,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享受补助资金。原则上,所有支边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拨付给各公立医院自行支配,但各公立医院必须在年终从每人次3万元(其他医师1万元)补助资金中提取0.6万元(其他医师0.2万元)发放给支边满一年的人员,作为其下派期间的下乡补贴;从每人次1.5万元(其他医师0.5万元)中提取0.3万元(其他医师0.1万元)发放给支边满半年的人员,作为其下派期间的下乡补贴,严禁克扣,余下的补助资金由单位具体支配。
(六)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作的开展情况由县医改办具体负责监督管理。
八、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项目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好相关工作方案,做好工作计划,抓紧落实,建章立制,对下派工作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受支边的乡镇卫生院要做好下派人员的考核工作,做到结果真实,公正公开,下派的医务人员要按照考核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将项目工作落到实处。参加考核的同志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各受支单位要负责做好支边服务工作人员的考核和支边项目的监督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附件:融安县级公立医院支边、支农服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融安县县级公立医院支边、支农服务考核评分表 | |||||
考核项目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和说明 | 分值 | 实际得分 |
一、支边、支农公共服务工作情况 | 1.组织管理 | 制定有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成立组织领导小组。 | 查看相关资料,未制定有方案的得0分。 | 5 | |
2.工作纪律情况 | 下派到卫生院后,要严格遵守所在卫生院的工作制度,按时出勤,正常倒班,严禁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现象。除开法定假日,年休假和正常休息外,一年内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10天,半年内不得少于105天。 | 通过查看考勤表,找干部职工谈话调查,查看相关记录,出勤天数不达到的得0分,出现旷工情况的得0分。 | 10分 | ||
3.下派人员满意度调查情况 | 下派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着实开展工作。 | 通过对卫生院相关工作人员的调查,评价对下派人员的满意度,满意得5分,基本满意得3分,不满意的得0分 | 5分 | ||
4.医德医风 | 年度内是否有不良执业、医疗事故(差错)事件。 | 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如有任何一项事件发生的得0分。 | 10分 | ||
5.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 县级公立医院要做好本单位支边支农的工作计划,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派驻取得执业资格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派驻人员连续工作至少3个月后方可以轮换,连续派驻,不能撤空,派驻人员名单要报县卫计生局备案,由县卫计局统一调配。 | 查看相关资料,下派人员不报县卫计局备案的得0分。 | 5分 | ||
一、支边、支农公共服务工作情况 | 5.业务工作 | 协助所在乡(镇)卫生院建章立制,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帮助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各项诊疗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使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工作更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 查看相关资料。 | 15分 | |
加强业务技术指导,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下派人员应指导、参加和协助乡(镇)卫生院的日常诊疗工作,重点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救治;推广适宜新技术,使农民群众得到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 | 查看相关资料。 | 15分 | |||
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病历书写治疗。下派人员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组织开展查房、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专题讲座、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三基”、常见病、多发病、中毒急症抢救和基本设备操作应用的培训。 | 查看相关资料。 | 35分 | |||
合 计 | 100分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