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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卫字〔2018〕46号关于印发健康扶贫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融卫字〔2018〕46号关于印发健康扶贫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9-11 09:48   作者:政府办

融卫字〔2018〕46 号

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

健康扶贫绩效考核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融安县2018年脱贫摘帽决战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扶领发〔2018〕9号)、《关于印发〈融安县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融发〔2018〕11号》、《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实施〉的通知》(柳卫基卫〔2018〕10号)、《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以及《关于印发柳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柳卫基卫〔2018〕5号)等精神,为全面推进融安县健康扶贫工作,确保我县2018年率先在柳州市实现贫困县脱贫摘帽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目的

通过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以设定工作内容,明确服务目标任务、规范服务流程、提升工作质量和完善工作评价为主要手段,建立健康扶贫工作综合评价体系。

二、成立绩效考核办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覃光东  县卫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常务组长:韦超德  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 组 长:韦国芬  县卫计局党组副书记

刘延召  县卫计局副局长

韦新华  县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 陈  萍  县卫计局计生专职副会长、局办公室副主任

          苏柳琼  县卫计局医改办副主任

          陈  霜  县卫计局宣教股股长

           黄宙安  县卫计局纪检监察室主任、120急救中心主任

韦光学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局医政股股长

          李  敏  县卫计局财务股股长

          沈素娟  县卫计局初保办主任

罗祖贝  县卫计局疾控股股长

廖文娟  县卫计局妇幼股股长

吴定荣  县卫计局家庭发展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疾控股。办公室主任由韦超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韦国芬和刘延召两位同志兼任,成员从局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组成。主要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健康扶贫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和评分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绩效考核工作实施

(一)考核对象。

1.县直医疗机构。(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

2.乡镇卫生院。12家乡镇卫生院(即:板榄、雅瑶、大将、大坡、长安、浮石、大良、潭头、东起、沙子、泗顶和桥板卫生院)。

(二)绩效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的应用。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组织管理;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和绿色通道建立;4.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治疗管理;5.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信息核实核准;6.宣传工作;7.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内容。

2.评分细则的应用:评分细则(附件1)用于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用于对县级医疗机构的考核。

(三)考核时间、频次和方式。

1.时间和频次。每年于次年1月20日之前完成,每年开展一次。

2.考核方式: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核、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电话访谈、日常考核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1.成绩评定。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即:得分≥95分为优秀;得分为≥85<95为合格;得分<85分为不合格。

2.奖惩办法。

(1)乡镇卫生院。

对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将给予单位适当奖励,并全额结算签约服务经费;

㈡对绩效考核评为“合格”等次的单位,不给予奖罚,全额结算签约服务经费;

㈢对绩效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将给予卫生院院长扣减年终绩效奖金总额的20%,给予副院长扣减年终绩效奖金总额的17%,给予直接工作责任人扣减年终绩效奖金总额的15%;并核减单位签约服务经费。

㈣考核未取得“优秀” 等次的卫生院,其院长和副院长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奖励基金由核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签约服务经费构成。各卫生院要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健康扶贫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或方案,并严格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未达柳州、自治区或国家标准。

②未建立“9+5”大病管理台账,不掌握大病患者救治情况,相关信息未录入管理系统。

③未建立“29种”慢性病管理台账,不掌握患者救治情况,相关信息未录入管理系统。

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未达柳州、自治区或国家标准。

(2)县直医疗机构。

县卫计局将年度考核结果报送县扶贫开展领导小组。

㈡对绩效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将给予院长扣减年终绩效奖金总额的20%,给予副院长扣减年终绩效奖金总额的17%,给予直接工作责任人扣减年终绩效奖金总额的15%。

㈢考核未取得“优秀” 等次的单位,其院长和副院长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

(二)县卫计局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和进行奖罚。

(三)各单位要做好居民隐私信息的保密工作,不能外泄。如单位之间有信息交换或通等情况时要签订保密协议。

五、其他事项

考核评分细则相关工作指标,如果上级有新的变动或要求,则按照新的变动或要求进行考核及评分。

附件:

1.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

       2.县直医疗机构健康扶贫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

   3.融安县卫计局健康扶贫绩效考核领导联系点

                           2018年91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需添加word中的图片内容,请使用从文件导入功能~

需添加word中的图片内容,请使用从文件导入功能~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910日印发


附件1

融安县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

考核对象(单位公章):                                         考核日期: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含义

分值

评分方法

存在问题

得分

一、家庭医生签约

1.组织管理

1-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队、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以文件为准)。

3

查阅文件资料,缺一项扣1分。

1-2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立、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

3

设立扶贫管理办公室、配备有管理工作人员至少1名、相关制度上墙,缺一项扣1分。

1-3团队考核

卫生院制定签约服务团队绩效考核办法或方案,并开展签约团队绩效考核工作(上、下半年各一次)。

6

核查考核资料(包括办法或方案、通知、评分表、公示结果、图片、小结等),缺一项扣1分。

2.签约数量

2-1贫困人口签约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人数占辖区贫困总人口的比重(达100%)。

5

核查辖区贫困人口签约服务情况,计算签约服务率,签约服务率=(签约服务人数/辖区贫困人口总人数)×100%,得分=签约率×5分。

2-2重点人群签约率

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情况(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5

随机核查签约重点人群(非贫困人口)9人,核实签约服务情况。签约服务率=(签约服务人数/9)×100%,得分=签约服务率×5分。

2-3常住居民总体签约率

签约居民人数占辖区常住居民总人数的比重(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5

随机核查普通人群(非贫困人口、重点人群)9名,核实签约服务情况。签约服务率=(签约服务人数/9)×100%,得分=签约服务率×5分。

一、家庭医生签约

3.有效服务

3-1签约手册填写完整率

签约手册填写完整(漏项≤3项),数据真实;协议和服务要有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签名。

5

随机抽查签约手册5本,完整率=不合格份数/5×100%。评分=完整率×5分。

3-2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签约居民对是否签约、知晓签约医生和服务内容等情况。

5

随机入户(或电话)抽查已签约居民9人,知晓率=回答知晓人数/9×100%。评分=知晓率×5分。

3-3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每年为签约居民开展一次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并进行健康指导及干预;对确诊的慢性病患者纳入管理,并告知或预约服务时间。

5

随机抽查已签约居民档案9份,合格率=合格份数/9×100%。评分=合格率×5分。

3.有效服务

3-4贫困居民、重点人群管理

对“9+5”大病患者至少每个月开展随访服务一次及以上;

对“29”种慢病患者至少每个季度开展随访服务一次及以上;

对其他贫困居民和重点人群至少每年提供服务一次及以上。

7

随机抽查每类人群各3名,共计9名,计算管理合格率,合格率=合格份数/9×100%。评分 =合格率×7分。

3-5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

以重点人群为主要对象,通过电话、网络、医生/护士约定方式引导居民预约门诊。

3

预约门诊率=预约门诊就诊人次数/预约门诊人次数×100%。达30%及以上得3分,不足按比例得分。

3-6转诊机制建设

制定转诊服务工作规范或方案,明确转诊路径,为患者提供综合(专科)医院转诊服务。

4

转诊服务工作规范或方案,评分 2分;有转诊工作记录等资料评2分;缺或无评0分。

二、贫困人口医疗保障

1.先诊疗后付费工作

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率

贫困患者住院执行先诊疗后付费率达100%。

3

核查工作管理登记本,贫困患者住院相关资料等,执行率达100%的,评3分;未开展工作或执行率未达100%,评0分。

2.一站式服务和绿色通道

执行、建设情况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工作;设立贫困患者就就诊绿色通道。

5

①核查一站式服务工作相关资料,开展工作的评2分。不开展或无资料可查的评0分;

②在门诊、诊室、保健门诊、护士站、候诊室、检验窗口、药房收费窗口和病房等设置贫困患者就诊绿色通道标识的评3分,每有一个地方未设置扣0.4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3.控制贫困人口医疗费用

执行、落实医保政策

本级就诊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大于(或等于)90%;

本级就诊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患者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大于(或等于)80%。

5

各随机抽查3名患者,两项均达标的评5分,有一项未达标的扣2.5分。

三、大病分类救治

分类

救治

大病患者救治率

大病患者得到救治占辖区大病患者总人数的比重。

6

建立“9+5”大病患者管理花名册、救治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完整、每位患者制定有救治方案或计划 ;救治率达90%及以上,评6分。无管理花名册扣2分;每位患者救治信息录入管理系统不全,扣0.2分;救治率未达90%,扣2分。

四、慢病分类管理

分类

救治

慢病救治率

慢病患者得到救治占辖区慢病患者总人数的比重。

4

建立慢病患者管理花名册、救治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并且救治率达80%及以上,评4分。无管理花名册扣2分;随机抽查5名患者信息录入情况,每位患者救治信息录入管理系统不全,扣0.2分;救治率未达80%,扣2分。

五、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管理

信息核实核准工作开展情况

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信息核实核准资料台账建立

贫困人口患者信息核实核准率。

6

随机核查患者档案9份,计算患者信息核实核准率,核实核准率=核实核准患者人数/9×100%.评分=核实核准率×6分。

六、宣传、公示工作

宣传、公示工作开展

宣传、公示工作开展

按要求开展宣传、设置公示栏,工作资料完善。

5

完成上级规定的宣传日工作(4.25、慢性病宣传日、世界家庭医生宣传日,爱牙日等);公示家医、医保、公卫惠民、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等相关政策。评5分。缺一次宣传日工作扣0.5分,缺一样公示栏扣0.5分。

七、效果评价

1.就诊人次增长率

门诊、住院人次数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通过签约服务后,卫生院门诊、住院人次数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5

核查相关诊疗资料,卫生院门诊、住院人次数较上年度均有所增长,评5分;有一项未有所增长的扣2.5分。

2.满意率

辖区居民对卫生院工作的满意率

辖区居民对卫生院提供服务基本满意和满意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5

随机电话或入户调查签约居民9名,计算满意率。

满意率=(基本满意人数+满意人数)/9×100%。评分:满意率≥80%,评5分;低于80%,评分=实际值/80%×5分。

考核单位: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考核小组)

考核人签字:

被考核单位陪同人签字:

附件2

融安县县直医疗机构健康扶贫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

考核对象(单位公章):                              考核日期: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含义

分值

评分方法

存在问题

得分

一、签约服务工作

1.工作计划或方案

制定指导工作计划或方案

明确年度对口帮扶卫生院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间等。

5

查阅制定的工作计划或方案,有计划或方案评5分,未制定评0分。

2.工作

开展情况

2-1对口帮扶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

每年对每个对口帮扶卫生院开展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

10

查阅工作资料,佐证材料齐全(通知、小结、图片、课件、签到表等),评10分;缺一次培训扣5分,每缺一项佐证材料扣1分。

2-2对口帮扶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

每年对每个对口帮扶卫生院开展义诊活动不少于2次。

10

查阅工作资料,佐证材料齐全(通知、小结、图片等),评10分;缺一次扣5分,每缺一项佐证材料扣1分。

2-3与对口帮扶卫生院互通“9+5”大病、“29”种慢性病患者诊疗情况

提高“9+5”大病、“29”种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率、救治率。

10

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如花名册、入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开展工作、并有佐证材料的评10分;未开展工作评0分,无佐证材料扣5分。

3.满意度

满意度评价情况

对口帮扶卫生院对帮扶单位工作的满意度。

5

评价很满意(满意)的评5分、基本满意的评5分,不满意的评0。分。

二、贫困人口医疗保障

1.先诊疗后付费工作

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率

贫困患者住院执行先诊疗后付费率达100%。

5

核查工作管理登记本,贫困患者住院相关资料等,执行率达100%的,评5分;未开展工作或执行率未达100%,评0分。

2.一站式服务和绿色通道

执行、建设情况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工作;设立贫困患者就诊绿色通道。

5

㈠核查一站式服务工作相关资料,开展工作的评2分。不开展或无资料可查的评0分;㈡在门诊、诊室、保健门诊、护士站、候诊室、检验窗口、药房收费窗口和病房等设置贫困患者就诊绿色通道标识的评3分,每有一个地方未设置扣0.4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3.控制贫困人口医疗费用

执行、落实医保政策

本院就诊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大于(或等于)90%;

本院就诊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大于(或等于)80%。

10

各随机抽查9名患者,两项均达标的评10分,有一项未达标的扣5分。

4.医药费用控制

管理控制贫困人口医疗费用

本院就诊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达到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要求。

10

随机抽查10名患者,医疗费用控制均达标的评10分。有一例未达标的扣1分、有两例未达标扣3分,有≥3例未达标评0分。

三、宣传工作

宣传、公示工作

宣传、公示工作开展

按要求开展宣传、设置公示栏,工作资料完善。

10

宣传、公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等政策,缺一个内容扣2分。

四、建档立卡贫困“9+5”大病患者管理

1. 9+5大病集中救治

按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大病集中救治工作,联系乡镇卫生院制定诊疗计划或方案(该项只考核县人民医院)

按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大病集中救治工作,联系卫生院,“9+5”大病患者制定诊疗方案,做到一人一方案,完成率达100%。

10

按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大病集中救治工作,联系卫生院完成“9+5”大病患者一人一方案的制定率达100%,评10分,漏一例扣0.2分。

2.9+5大病集中救治

按上级文件精神做好转诊等工作(该项只考核县中医医院和县妇保院,非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收治“9+5”大病患者)

是否按《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等开展工作。

10

查阅贫困人口住院治疗管理相关材料(如住院管理花名册、病历、处方等),核实工作开展情况,按文件要求开展的评10分,不按文件要求开展的评0分。

考核单位: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考核小组)

考核人签字:

被考核单位陪同人签字:

附件3

联系领导

联系单位

覃光东(局长、党组副书记)

长安镇、桥板乡、东起乡卫生院和县人民医院

韦超德(党组书记、副局长)

泗顶镇、沙子乡、浮石镇卫生院和县中医医院

韦国芬(党组副书记)

板榄镇、大将镇卫生院

刘延召(党组成员、副局长)

大良镇、潭头乡卫生院和县妇保院

韦新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大坡乡、雅瑶乡卫生院

融安县卫计局健康扶贫绩效考核领导联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