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卫生健康局
融安县财政局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
文件
融卫发〔2020〕23号
融安县卫生健康局 融安县财政局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融安县家庭医生签约
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融安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项工作。
融安县卫生健康局 融安县财政局
融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
融安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桂卫基层发〔2020〕5号)、《关于印发融安县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融卫字〔2018〕25号)等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依据
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和当地卫生健康、财政、医保和中医等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要求。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制定、公布考核程序、内容、标准、依据和安排,以适当形式公布客观真实考核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二)科学可行,严谨规范。考核方案符合实际,考核程序规范,考核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强对考核组成员的培训和强化考核过程的质控,不断提高考核质量。
(三)执行分级考核制度。县级负责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拨付签约服务经费相挂钩。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承担项目工作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下同)。
(二)考核主要内容。
1.组织管理。包括合理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2.服务数量。包括辖区常住居民、重点人群签约率。
3.服务质量。包括重点人群履约率、一般人群履约率。
4.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5.服务满意度。包括居民续签意愿、签约居民满意度等方面内容。
(三)各部分权重。
1.对乡(镇)卫生院考核: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的分值分别为30分、15分、25分、15分、15分。
2.对村卫生室的考核: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的分值分别为20分、20分、25分、15分、20分。
四、业务工作量的划分及收付费
原则上将40%的签约服务工作量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核算补助资金。无村医承担项目工作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签约服务经费由卫生院统筹使用;村卫生室未能完成的工作任务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相应经费由卫生院统筹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标准继续按《关于印发融安县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融卫字〔2018〕25号)等精神执行。
五、考核方式方法
考核覆盖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按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
(一)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在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细化或调整绩效考核方案并提前公布。
(二)实施分级考核制度,融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实施项目工作的村卫生室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情况报县卫生健康局。
1.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原则上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现场核查,电话抽查等形式进行;
2.对村卫生室的考核以现场核查,入户、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
(三)时间和频次。每年开展1次。县级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要求于次年2月底之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对承担项目工作的村卫生室的考核要求于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对乡(镇)卫生院考核的评定。
分三个等次,即:不合格,合格和优秀。得分≥90分为优秀,得分≥80分<90分为合格,得分<80分为不合格。
(二)对承担项目工作的村卫生室考核的评定。
分三个等次,即:不合格,合格和优秀。得分≥90分为优秀,得分≥80分<90分为合格,得分<80分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及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
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及时向被考核机构通报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核。
(二)将考核结果与拨付签约服务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的部分)相挂钩。
1.对乡(镇)卫生院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绩效考核结果评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将100%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的补助经费。
(2)对绩效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乡(镇)卫生院,将按比例结算补助经费,即:(绩效考核实际得分/80分)×应拨签约服务补助总经费。
(3)对绩效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等次的乡(镇)卫生院,结合签约服务经费结算情况,将适当给予奖励。如果本年度被考核对象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等次或以上的,则不存在奖励;如果本年度被考核对象考核结果均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则由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讨论确定奖励名额。
2.对承担项目工作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绩效考核结果评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村卫生室将100%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的补助经费。
(2)对绩效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村卫生室,将按比例结算补助经费,即:(绩效考核实际得分/80分)×应拨签约服务补助总经费。
(3)对绩效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卫生室,结合签约服务经费结算情况,将适当给予奖励。如果本年度被考核对象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等次或以上的,则不存在奖励;如果本年度被考核对象考核结果均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则由卫生院“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奖励名额。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加强领导,密切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向做实做细的深度、广度发展,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积极性。
保障政策。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经费:签约服务补助经费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拨付,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级财政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应于30个工作日内将100%的签约服务补助经费转拨给各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收到县卫生健康局下拨经费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将不少于80%的签约服务经费预拨给承担项目工作的村卫生室。
2.医保部门承担的经费:各乡(镇)卫生院在收到县医疗保障局下拨经费后,应按县医疗保障局划分比例要求及时将签约服务经费转拨给承担项目工作的村卫生室。
规范考核工作。
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和考核能力。充分听取考核人员和被考核单位的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
落实问题整改。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对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出现,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
附件:1.融安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乡〈镇〉卫生院)
2.融安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乡村医生/村卫生室)
附件1
融安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乡〈镇〉卫生院)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考核方法 | 分值 | 扣分原因 | 评分 |
1.组织 管理 | 1.1合理组建家庭医生团队 | 组建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覆盖辖区所有行政村,全覆盖评分4分。少一个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查看组建服务团队数量及全覆盖情况 | 4 | ||
1.2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开展团队及团队成员绩效考核 | (1)分别制定有团队和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评4分,少1项扣2分;(2)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家庭医生团队和团队成员绩效考核,评4分,少1次扣1分;(3)有具体考核记录,并且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挂钩评3分,无考核记录扣1.5分,考核结果未与绩效分配挂钩扣1.5分。 | 查看机构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每个团队绩效考核记录资料(含团队成员绩效收入发放表) | 11 | |||
1.3开展村医/卫生室考核工作 | 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村医/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各种考核材料齐全(通知、评分表、考核结果公示图片、考核结果通报、年度资金核算等)评9分,少1项内容扣1分;少1次考核扣4.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查看相关考核材料 | 9 | |||
1.4宣传工作 |
| 现场核查 | 6 | |||
2.签约服务数量 | 2.1辖区常住居民签约率 | 辖区常住居民做到“签约1人,履约1人,做实1人”,辖区签约居民服务率达100%,评分7分。未达到要求按比例评分(评分=实际签约率/要求值×7分)。 | 查看机构统计数据 | 7 | ||
2.2辖区重点人群签约率 | 重点人群签约人数占辖区常住重点人群人口数的比例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得8分,未达到要求按比例评分(评分=实际签约率/要求值×8分)。 | 查看系统统计数据 | 8 | |||
3.签约服务质量 | 3.1重点人群履约率 | 主要体现连续服务(如健康状况密切跟踪,不良生活方式和不良遵医行为及时干预,健康档案、年度体检表、随访表、门诊服务记录及时更新等),每年服务记录按国家相关服务要求执行。抽查30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档案材料,按国家相关要求完成服务记录,评分15分;每1份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 抽查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档案材料核实 | 15 | ||
3.2一般人群履约率 | 抽查20份非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档案材料,每年至少有一次相关服务记录。按要求完成相关服务记录,得10分;每1份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 抽查非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档案材料核实 | 10 | |||
4.签约服务效果 | 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 签约居民对是否签约、对签约医生和服务内容的知晓情况。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得15分,低于要求值的,得分=(实际值/要求值)×15分 | 随机抽查10名重点人群签约居民,现场或电话核实 | 15 | ||
5.签约服务满意度 | 5.1居民续签意愿 | 居民续签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得7分,低于要求值的,得分=(实际值/要求值)×7分 | 随机抽查10名重点人群签约居民,现场或电话核实 | 7 | ||
5.2签约居民满意度 | 签约居民满意度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得8分,低于要求值的,得分=(实际值/要求值)×8分 | 随机抽查10名签约居民 (其中5名重点人群) | 8 |
被考核单位: (公章)
被考核单位陪同人签名:
考核人员签名:
考核日期:
附件2
融安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乡村医生/村卫生室)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考核方法 | 分值 | 扣分原因 | 评分 |
1.组织管理 | 1.1台账管理 | 有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登记簿,并做好服务记录评5分,缺评0分;100%标注重点人群得5分,每缺1名扣0.5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查看相关资材 | 10 | ||
1.2宣传工作 | 1.2.1在室外制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示栏(内容包含团队组建情况,服务内容,联系电话等内容)评5分,少1样内容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1.2.2有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宣传,评5分,无宣传材料评0分。 | 查看相关资料 | 10 | |||
2.签约服务数量 | 2.1辖区常住居民签约率 | 辖区常住居民做到“签约1人,履约1人,做实1人”,辖区签约居民服务率达100%,评分10分。未达到要求按比例评分(评分=实际签约率/要求值×10分)。 | 查看辖区居民签约服务登记簿 | 10 | ||
2.2辖区重点人群签约率 | 重点人群签约人数占辖区常住重点人群人口数的比例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比值的40%得10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看辖区居民签约服务登记簿 | 10 | |||
3.签约服务质量 | 3.1重点人群履约率 | 主要体现连续服务(如健康状况密切跟踪,不良生活方式和不良遵医行为及时干预,健康档案、年度体检表、随访表、门诊服务记录及时更新等),每年服务记录按国家相关服务要求执行。按国家相关要求完成服务记录,得15分;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抽查10份重点人群签约随访登记簿核实 | 15 | ||
3.2一般人群履约率 | 每年至少有一次相关服务记录。按要求完成相关服务记录,得10分;每1份签约随访记录不达标扣0.5分。 | 抽查10份非重点人群签约随访登记簿核实 | 10 | |||
4.签约服务效果 | 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 签约居民对是否签约、对签约医生和服务内容的知晓情况。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得15分,低于要求值的,得分=(实际值/要求值)×15分 | 随机抽查10名重点人群签约居民,现场或电话核实 | 15 | ||
5.签约服务满意度 | 5.1居民续签意愿率 | 居民续签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得8分,低于要求值的,得分=(实际值/要求值)×8分 | 随机抽查5名重点人群签约居民,现场或电话核实 | 8 | ||
5.2签约居民满意度 | 签约居民满意度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得12分,低于要求值的,得分=(实际值/要求值)×12分 | 随机抽查10名签约居民(其中5名重点人群) | 12 |
被考核单位:
被考核单位陪同人签名:
考核人员签名: 考核日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