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融安县第三实验小学今日隆重举行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
在室外主题活动中,该校校长向学生们解释了什么是国家宪法日,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小学生应该遵守哪些法律法规和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鼓励同学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随后,全体师生诵读了《宪法》部分条款。
融安县教育局局长陈孟生(右)参加活动并作重要讲话。
陈局长在讲话中重点解释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依法治国”中的 “法”指的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学生,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国的《宪法》。他要求同学们要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激励同学们把《宪法》时刻牢记在心,在充满和谐和爱的家园中争做和美少年!
室外活动结束后,师生们回到教室同步观看2017年12月4日教育部举行的“国家宪法日中小学晨读活动”电视直播,进一步学习、了解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