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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编办召开乡镇“四所合一”机构 权责清单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8-03-05 08:35   作者:融安县编办

按照《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乡镇“四所合一”机构编制方案参考模板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推进融安县各乡镇“四所合一”机构权责清单工作,明确乡镇“四所合一”机构功能定位,确保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项职责履行到位、权力运行规范,2018年3月2日,融安县编办在县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乡镇“四所合一”机构权责清单工作推进会。


会议就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模板与现行乡镇权力进行了解读,并就如何利用模板完善“四所合一”机构编制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期间,与会人员还就相关培训内容进行了互动交流。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四所合一”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四所合一”权责清单梳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握好“四所合一”工作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于2018年3月31日前制定出台各乡镇“四所合一”机构编制方案,并在县级政府网站上公布该机构的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同时相应调整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的权责清单。与此同时,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各法定事项做到有法可依,受委托事项做到有据可查,借此机会梳理好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各项职能,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


会议指出,乡镇“四所合一”权责清单工作是我县乡镇权责清单的重要一部分工作内容,其工作主体是各乡镇,县国土、环保、住建、安监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各相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派遣精兵强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乡镇“四所合一”机构编制方案及权责清单梳理工作。

会议强调,乡镇权责清单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今后需按照桂政发[2016]72号文规定进一步梳理和动态调整。各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与县人社局取得联系,抓紧做好3月份招考人员的增补计划,确保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经费保障,县国土、环保、住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当天,12个乡镇及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1名分管领导及1名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县编办相关人员共30人参加会议。



                            融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