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融安法院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专题教育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隐形变异吃喝歪风,扎实推进融安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十九届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的“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的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决遏制“一桌餐”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净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融安法院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
融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昶会上传达了上级文件并指出,“一桌餐”具有很多形式,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一桌餐”专项整治工作,一律不能参加“一桌餐”聚餐,一律不去不对外正常营业的高档场所。
谢昶院长要求本院各部门: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把“一桌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本部门2019年作风建设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一桌餐”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
二、本院党组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作用,逐级签订承诺书,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紧压实责任;建立通报曝光机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通报曝光整治查处的典型案例,实行党内通报和媒体曝光相结合,尤其对专项整治启动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三、本院各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整治任务要明确,积极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督促整改。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责任倒追机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人员,采取约谈提醒、纪律处分的方式,严肃追责问责。
四、各部门要对照党章常规和法院各项廉政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排查司法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对审判执行权力监督制约廉政制度,努力推动廉洁司法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