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融安汽车总站拟申请变更备案融安至三江途经线路1事项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融安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772-8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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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汽车总站拟申请变更备案情况公示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备案线路起讫地 |
拟变更备案事项 |
备注 |
1 |
融安汽车总站 |
融安至三江 |
C022600029、C022600002、C022600030、C022600003号客运标志牌变更备案途经线路1。 途经线路1由S31、三江高铁南站变更备案为S31、大浪高速路口、三江高铁南站。 |
融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