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
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李锦光(男),因个人不慎,于2024年11月28日在融安县辖区内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一份。现将该遗失证件信息公告如下:
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持证人:李锦光
证件编号:20020997091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声明该行政执法证(编号:20020997091)自即日起作废。此证件遗失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持证人个人承担,与我局无关。
敬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谨防冒用。如有发现,请立即向我局或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声明。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