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融安县应急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融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运兵车驾驶员1名(持A1证)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森林防灭火、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维稳处突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年龄在18-48周岁以内(出生时间为197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日止)。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在试用期开始前自费提供医院体检报告,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录:
1.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
2.中共党员优先;
3.有国家承认与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无人机操作等工作相关证书的;
4.持有卫生、急救相关专业证书的;
5.有汽车、摩托车等机械维修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六)服从招聘单位调配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家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近三年内受过党(团)、政纪处分;
4.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提供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试用、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8:30-17:30);
(二)现场报名地点:融安县商务中心二楼融安县应急指挥中心,联系人:覃隆杰,联系电话:0772-8110119。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伍证、专业技能证书等),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3..成绩判定: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二)体检和政审
1.体检时间:待定。由招聘单位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征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录用队员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由融安县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年底由融安县应急指挥中心对所有聘任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评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聘用人员的工作要求和待遇
(一)工作要求:按照《融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待遇保障:按照融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消防员同等待遇执行。
融安县应急指挥中心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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