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大坡乡卫生院:
近期我局组织县级专家到你卫生院进行2025年度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发现你卫生院妇产科无相关执业注册医务人员。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拟对你卫生院作出暂缓校验的决定。在我局下发限期整改的通知书后给予你卫生院1个月暂缓校验整改期(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3日)。
在暂缓校验整改期间,你单位要遵守《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二十四、二十五条的规定,并在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我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我局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我局将按照要求注销你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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