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关于《柳州市融安县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征询意见公示

来源: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6-04-02 09:32  

关于《柳州市融安县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征询意见公示

《柳州市融安县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地块详细规划》已完成规划编制,现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公布;

二、本规划依据已批准的上位规划及相关专业专项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等制定;

三、本规划公布信息与现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所规定的土地用途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土地用途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四、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布。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日-2026年5月2日

公示地点: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示网站:融安县人民政府网

联系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新兴路28号

    编:545400

电子邮箱:razyghg@126.com

联系股室: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规划股

联系电话:0772-8116045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26年5月2日前将书面意见直接送达、邮寄或者电邮至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日  

关于《柳州市融安县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地块详细规划》说明

一、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确定柳州市融安县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为28488.40平方米。

二、地块开发控制

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范标准,确定地块开发控制指标如下:

(一)建设容量控制:容积率≥0.05且≤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2米。

(二)建筑建造控制:建筑间距及建筑控制线或建筑红线退让距离,除应符合规定的基准后退距离外,必须同时符合《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指南》(2025年)和消防、防汛、水源保护、交通安全、日照、通风、景观、环保、电力等相关规范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三)安全防护要求:对于规划地块内有邻避要求的建(构)筑物及设备,应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以及现行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GBT51048-20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有关规定,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以上规定,必要时建设防护绿带。

附件:1、土地使用规划图(维护前)

2、土地使用规划图(维护后)

3、维护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