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自治区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工作方案(2025年修订)的通知》(桂建村镇〔2026〕3号)精神,2026年融安县申领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以奖代补资金补助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的监督
申请基本条件:1.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2.鉴定机构和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则上应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8号)等有关要求,并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技术标准的经营性自建房。
具体通过名单附后。
对不符合事实的情况可向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投诉。
监督投诉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广场北面政务大楼五楼
监督投诉邮箱:raxjsj@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772-8135104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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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融安县申领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 以奖代补资金补助通过名单(第四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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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自建房排查编号 |
地址 |
申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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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华兵私人住宅楼(丽都商务宾馆) |
YH450224000091606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新兴社区居委会桔香北路东二巷路(街、巷)48号无栋 |
宁华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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