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要闻

农民法律意识增强遇事签协议办公证蔚然成风

来源: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13-12-05 08:36   作者: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同志,我想在我百年归世后,把我的房子给儿子杨某一个人继承,其他任何人不得争,你们可不可以帮我办公证”头发花白的杨某某,急冲冲的推开县公证处陈主任办公室虚掩着的门说道,“老人家,你稍等一下,我正在为他人办理公证,你到接待室拿个排队号,到你再进来”长安镇某村七旬艾某看看正在办证的当事人,回头再看看接待室里等待的十多位群众,只好排队等候。公证处陈主任继续耐心的与当事人交谈,办理公证事务。

这样场面在融安县公证处屡见不鲜。过去,融安县多数农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人与人、户与户之间的各种交往,包括钱物借还,全都是“凭嘴一说了事”。即使发生了经济纠纷,也不愿依法解决,往往私了,有的甚至大动干戈,酿成流血事件。近年来,随着普法力度的加强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融安农民中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不论遇到什么事,都要问问懂法的人,或者自己从法律书籍里找答案,做生意时觉得该签个协议、订个合同。法律意识的增强、经济合同的出现,使该县各乡镇农民之间的经济往来日趋法制化、规范化、责、权、制明确了,经济纠纷也少了。今年以来,融安县农民因经济纠纷到法院打官司的人少了,到县、乡(镇)司法部门、公正部门咨询、公证的越来越多。据统计, 1月至11月,群众到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务526件,其中继承公证157件,委托公证105件,赠与合同37件,财产协议14件等。

通讯员:韦祖祠 唐益娥 报道

 

责任编辑:赖萍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