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和纪委委员旁听听证会
原告张昌谋诉被告肖胜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昌谋于2014年2月11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融安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11日作出予以保全的裁定。2014年2月20日,案外人廖宗勋、覃厚奎对融安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对保全财产中属于案外人的部分财产的查封。
县人大代表与纪委委员全程旁听了整个听证会,对听证会召开程序、法官仪态、会议纪律等进行了监督。会后,县人大代表和纪委委员对听证会取得的效果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听证会对司法阳光化、公开化、透明化具有重大意义,充分体现了民意,使当事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下一步,融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邀请人大代表及纪委委员旁听合议庭对本案案外人财产保全异议的合议,最后将根据听证记录及全案证据对案外人财产保全异议依法作出处理。
通讯员:潘亚丽 报道
责任编辑:赖萍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