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要闻

丈夫施家暴为疑心 妻子诉离婚讨赔偿

来源: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14-05-14 10:39   作者: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案情】

一名男子不仅脾气暴躁,而且心胸狭窄,疑心重重,为丁点小事经常对妻子大打出手,甚至用刀砍伤妻子,不堪忍受的妻子告到法院,请求离婚并提出索赔。近日,融安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男方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融安籍男子黄某外出在来宾市做建筑工多年,经人介绍后与来宾市女青年李某相识谈恋爱,不久双方就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在柳州市租房居住,黄某仍到来宾市做建筑工。双方相识时间短,缺乏了解和沟通,结婚当晚因一点小事,黄某就与李某大吵大闹,新婚之夜,李某很伤心。因感情不和,双方未生育小孩。黄某是个脾气暴躁的人,心眼小疑心大,平时为一些生活琐事,或者遇到不顺心的事,就无端怀疑李某有出轨行为,对李某发脾气,甚至大打出手,拳脚伺候,拿李某当出气筒,吵闹打架成了家常便饭,李某经常以泪洗面。

20117月,为了一点生活上的小事,黄某又与李某大吵大闹,吵闹中,黄某用菜刀猛砍李某头部、右手、背部等处,李某被迫向公安机关报警投诉。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评定为轻伤。李某住院治伤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更令李某伤心的是,李某住院治伤期间,黄某不仅不闻不问,还离家出走,玩“失踪”,人间蒸发。

黄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事已至此,李某心灰意冷,对黄某已彻底死心,遂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并要求黄某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与李某缺乏了解和沟通,感情基础差,黄某脾气暴躁,心胸狭窄,为一点小事就无端怀疑李某有出轨行为,还经常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其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属于婚姻中的有过错方,给李某造成了很大的精神损害。因双方意见分歧大,调解未果,法院遂判决准许双方离婚,黄某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法官判后语】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虐待的一种严重的情形。现实生活中,受害者多为女方。遇到这种情况,受害者要理智处理,对家庭暴力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善于运用各种途径谋求救助,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受到进一步侵害,面临解除婚姻关系时要依法维权。根据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因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应当向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实。证据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等,比如过错方书写的有道歉、悔过、保证等内容的材料、录音录像、现场照片、手机短信、QQ聊天记录、报警记录、有关单位或部门调解的书面记录、疾病诊断书、住院治疗记录、治疗费用发票及同事、邻居、朋友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等等。

 广西融安县人民法院  江世金  供稿

 

责任编辑:赖萍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