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融安县人口计生局全部完成了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对象信息录入工作,至此,该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待遇人员审核、申报和系统录入管理工作圆满完成。
这是融安县首次实施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举措,据该县人口计生部门统计,全县符合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待遇人员80人,应兑现奖励金额14.5181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规定,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实行计划生育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除已享受职工退休后增发退休待遇的)城镇居民,均符合这次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统计对象。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5%发放奖励金;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10%发放奖励金。
融安县实施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是该县实施增发独生子女干部职工退休待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来的又一次惠利独生子女家庭的政策,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的实施,意味着该县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已全部覆盖到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及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计划生育家庭实实在在享受到政府关爱。
通讯员:张秀兰 韦祖祠 报道
责任编辑:赖萍静 实习编辑:黄颖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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