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融安县森林公安局不断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加强宣传,以案说法,教育警醒群众。7月26日,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冒充“野味”的案件。
当天下午15时许,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外出办案经过该县广场东门时,发现有人在叫卖野生龟,该局民警即将其至森林公安局调查。经调查,当天上午8时许,该人肖某(男,47岁,汉族,初中文化,江西省新建县人),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伙同几个老乡从广东某市场低价购买了16只养殖龟后,每人分配几只到不同的地方出售,出售时假称是野生龟,以骗取高价。当肖某独自一人携带一只龟从柳州到融安广场叫卖以吸引路人时,被森林公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肖某叫卖的龟为养殖拟鳄龟。
随着野生动物的减少,人们品尝“野味“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不法商贩抓住了人们的心理,用人工饲养的貉、山鸡、龟等养殖动物冒充野味,以游击形式在路边兜售,引诱市民上当,骗取高额差价。
近年来,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了一批假冒“野味”案件,没收涉案人工繁殖貉、鸭子,山猪、龟等动物。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相信路边的游击商贩并购买所谓的“野味”,也不要食用“野味”,以防上当受骗。需要强调的是,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购买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通讯员:陈秀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