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要闻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9-19 17:05   作者:本站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3日至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融安县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6月27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融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着手研究,开列整改工作清单,规划全县整改工作。6月28日,县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中共融安县委员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自治区巡视反馈的3个大方面9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28项、107条整改任务措施,逐一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7月4日,召开全县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整改动员部署,突出强调对推卸责任、敷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坚决问责,严肃处理,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坚持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成立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融安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陈宏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文敏同志、县委副书记石祖芝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担任成员,负责研究全县整改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陈宏同志率先作出示范,重要工作周密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积极协调、重要案件加强督办,先后8次就推进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石祖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协调组、宣传组、督查组,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抽调得力干部,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加强整改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涉及整改任务的乡(镇)、单位、部门对照整改方案研究制定了更加详细的实施细案,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倒排时间、倒排工期,切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到位。7月25日,县委领导班子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三)突出重点,严格即知即改。紧扣自治区巡视组指出的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县委巡察办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中直接涉及的9个相关单位,对照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县委办还就巡视整改专门下发了约谈通知,要求各常委同志对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中被点名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已对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自治区巡视组移交的13个问题线索分门别类逐一梳理、逐一跟进,严格按照“五类方式”进行处置,目前已办结10件,正在核实3件。对县法院、县财政局公款购买金桔送礼问责6人,并责成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记录弄虚作假涉及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一人作出调离岗位的处理。

(四)强化督查,稳步扎实推进。7月28日,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听取牵头单位负责的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报,盘点整改任务进度,分析整改存在问题,对下一步深化整改提出要求。8月10日,县委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等5个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通过召开阶段性的整改推进会及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解决了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畏难情绪和懈怠心理,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强力推进。8月21日,经整改领导小组初审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全县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审议整改情况报告、县委书记组织落实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审议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两个公开稿”。

(五)建章立制,坚决深整实改。坚持把抓好自治区巡视整改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利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标本兼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研究制定了《融安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直机关党委(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融安县2017年度县直机关单位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融安县2017年度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融安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融安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融安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融安县本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扎紧织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健全了整改长效机制。

二、突出问题导向,狠抓立行立改,确保巡视整改落实到位

(一)“政治意识不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方面的整改情况

1.对“县委对各级党组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为进一步提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思想认识,由县委牵头并责成各级党组加强学习贯彻落实,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是组织县委常委会逐条学习;二是组织各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三是县委书记带头给各级党组负责人开展专题讲座。

(2)加强对党组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一是建立县委领导指导部门党组工作责任制,强化县委对党组的指导。结合“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县委常委分管工作实际,要求每位常委对所联系的领域和部门的党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指导,从而加强县委对各部门党组的指导,及时发现党组工作存在的问题。目前,已经安排听取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等5个党组的专题汇报。二是加强对党组工作的督查,督促各级党组各项工作的落实。制定了《融安县基层党建工作两随机调研实施方案》,成立了督导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不打招呼、不要陪同、随机选点、住村入户、实地查看等方式,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和督导。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根据需要可随机开展督导调研,督导情况作为下级党委书记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议的重要参考。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导通报机制,县基层党建工作督导组在开展督导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以督导专报的形式报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反馈给各乡镇党委书记。目前,督导组已对22个党组进行了督导,发现问题31个,已整改19个,正在整改12个。

(3)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及业务培训。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融安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直机关党委(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融安县2017年度县直机关单位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把党建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制定了《机关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机关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的职责。二是实行党建工作绩效考评。把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制定更加合理、细化的考核细则,并加重权重,对工作成效突出、亮点鲜明的按规定给予加分,强化了正面激励。三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党建考评达不到“好”的标准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当年不能参加评优,不得提拔重用,对抓党建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四是加强党组书记的培训。8月10日,举办了融安县《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对全县36名党组书记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要求各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党支部会议组织党组成员及支部全体党员进行自学。目前,全县36个党组已全部按要求对条例进行进一步的学习。

(4)加强自查和督查,提升党组工作水平。一是开展自查,以整改促进提高。责成各单位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党组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形成整改方案,目前各党组均已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整改方案,并报组织部备案。二是规范制度,提升党组工作水平。指导各党组制定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的原则、职责、决策及议事内容,形成靠制度建党、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党组织决策程序,提升党组工作水平。目前,已有30个党组完成了党组工作规则的制定,6个党组正在制定中。三是强化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对各党组落实《机关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机关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督查“红黑榜”制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对“对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够,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开展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教育活动。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中共融安县委员会关于2017年全县理论学习的通知》要求,将应知应会理论知识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范围。今年以来,先后两次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学习专题资料第一专题、第二专题分发到县处级领导手中;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加柳州市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宣讲报告会(融安县分会场)、自治区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会(融安县分会场)、自治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走基层”宣讲融安县报告会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组精选了50条理论知识并制作成小册子,分发到领导干部手中,并将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汇编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全县各个单位,要求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学习,让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及时掌握好应知应会相关知识。二是引导党员干部利用网络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全县领导干部关注“八桂先锋”APP和“融安党建”公众号等,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和远程教育等平台自学;举办建党96周年暨“两学一做”知识竞赛,党员干部通过添加“融安党建”微信公众号参加党内知识竞赛,有效的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自主学习应知应会理论知识。

(2)抓好“三转”及派驻纪检组督查工作。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落实“三转”,并于六月底完成全县各单位纪检组派驻工作,提高县委领导班子对纪检改革工作的认识。二是县纪委对各单位派驻纪检组组建工作进行日常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其限时整改。

(3)多措并举,以整改促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召开整改会议,提高责任部门思想认识。县政府党组于2017年7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融安县政府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关于组织开展学习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各重大项目牵头单位重新学习。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定县发改局牵头负责编制融安县2016-2025年战略发展规划,预计2017年9月底前完成合同签订,2017年12月底完成规划编制;指定县经贸局牵头负责编制融安县工业发展规划。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完善重大项目督查机制。2017年初,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融安县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处级领导亲自抓落实,并将各重大项目分解到单位,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及相关单位联合对全县重大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不定期通报制度,并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将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与单位绩效考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四是开展效能自查,以整改促重大项目推进。要求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在本单位内开展行政效能自查,切实抓好巡视整改。截至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已经全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就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方案》要求,进一步开展重大项目推进整改活动,我县1-7月份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完成投资额84310万元,占全年任务的64.58%。

(4)精准发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加强扶贫业务培训。7月20日,县扶贫办组织召开了融安县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并要求各乡(镇)于7月底前开展好乡、村、屯级动员及业务培训会。截至目前,12个乡(镇)召开业务培训会共12次,培训1562人。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及文书。制定并下发了《融安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并对各工作流程中涉及的申请书、评议记录、评估表、公示等材料格式进行了规范。三是对照标准拓宽建档立卡范围。在2015年底精准识别工作的基础上,对照2017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将建档立卡外未达标准的农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四是实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对2014年及2015年退出户进行返贫筛查,对照2017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将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原因返贫,未达到标准的退出户,按规定程序认定返贫,实现退出户动态调整。五是扎实开展贫困户重新识别工作。以财产检索结果为基础,对2015年10月16日前已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建档立卡户,对照2017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已达到标准的严格按规定程序予以剔除。六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017年5月17日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及时组织各乡镇将政策新要求进行广泛宣传,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实惠。七是精准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对照新的政策口径,重新识别和确定搬迁对象,重新精准核实“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规模。截至7月20日,我县已核实并上报“十三五”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规模3258户13363人,完成自治区下达最低规模控制数11930人的112.01%。

3.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贯彻落实管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组织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于2017年6月与县委书记签订《中共融安县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二是参考柳州市2017年绩效考评指标,将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工作纳入2017年融安县宣传思想工作绩效考评细则。三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活动,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深入。四是召开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并将成立我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上日程;召开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会上对近期意识形态现状进行研判,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的管控。五是将网络意识形态纳入到融安县2017年绩效考评指标范围,通过建立网络舆情分析团队、加大网络舆情人才培养等方式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管。六是制定下发《2017年融安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关于印发融安县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从8月20日开始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下一步将成立网信办,制定融安县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于《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13〕14号)文件,我们的确未进行学习传达,但由于是秘密文件,已清退。今后,及时将上级对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文件精神进行学习传达,并抓好落实。

(2)扎实抓好宗教及反邪教工作。

针对宗教问题:一是召开宗教联席会议。研究全县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防止境外宗教势力渗透。二是加大对农村基层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2017年利用乡镇的节庆日进行宣传宗教法律法规,分别到了板榄镇、桥板乡、长安广场等进行了宣传,发放资料1万多份。三是把宗教政策理论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干部培训课程。四是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网络建设,召开宗教点负责人座谈会,宣传宗教法律、法规,发挥信息员的作用,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对全县12个乡(镇)配备了民族宗教工作助理。

针对邪教问题:一是对各乡(镇)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下发了《关于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邪教人员入户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的通知》,组织各乡(镇)开展对原登记在册的邪教人员入户调查专项行动(简称敲门行动),在全县各乡镇进行排查。二是严厉打击邪教组织非法活动。2017年以来,对邪教组织非法活动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共查破邪教案件2起。三是加大反邪教知识的宣传力度。以学校、农村为重点,通过制作板报、宣传橱窗,宣传反邪教知识内容。利用“桂风起融安”反邪教宣传微信公众号,推送反邪教信息100多篇。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拒绝邪教有奖知识问答”,以及“文明家庭拒绝邪教”、“党员不准参与邪教”、“抵制反宣币假币”网络签名活动。利用“三月三”、综治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日,开展反邪教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手册》1万余册。另外,联合县教育局下发《融安县开展防范和抵制邪教对校园渗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防范和抵制邪教对校园渗透专项行动。四是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印发了《融安县深入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的方案》,把创建活动的任务、目标和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社区),扎实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

(二)“党建工作不扎实,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方面的整改情况

4.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县委各部门带头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制度,为其他部门做了表率。二是将党建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7月28日,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组织部门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了党建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决定成立党建督查室,抽调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长期坐班,进一步充实了组织部门党建工作力量。三是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抓党建的主业意识。制定《融安县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落实抓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常委成员的党建责任,强化县委常委抓党建的主业意识。四是要求每年县委常委会研究布置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议题各不低于4个。

5.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1)加强督导和考核,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考核细则,使考核工作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分别制定了《融安县2017年度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和《融安县2017年度县直机关单位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不力的强化问责。二是加强督导,注重平时考核。制定了《融安县基层党建工作两随机调研实施方案》,成立了督导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不打招呼、不要陪同、随机选点、住村入户、实地查看等方式,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和督导。同时罗列了督查工作的重点,将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按权重纳入年终党建绩效考评,避免基层抓党建时松时紧,年底临时抱佛脚的情况出现。

(2)增加党建经费投入,保障党员活动开展。根据我县财力,按照上级的标准落实党员活动经费,同时落实乡镇党代会年会经费及党代表工作室活动经费,已将党代表工作经费纳入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款项已拨付到位。

(3)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一是强化业务指导。进一步梳理了关于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制作了党费收缴的标准核算,明确各类人员党费交纳核算标准及公式,便于各级党务工作者掌握党费收缴业务。二是加强对党费相关政策的学习。及时下发《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自主开展对规范党费工作的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上报至上级党工委。三是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督查。将党费收缴工作纳入基层党建随机督导、随机调研的内容之一,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提醒,责成相关支部立即整改。

(4)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注重把有觉悟的党员能人培养成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截至2017年8月3日,全县147个村已全部完成村级党组织换届,共选举产生支委成员746名,产生支部书记147名,支委成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加大经费投入,提高了村干部待遇和村级办公经费,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一结束,立即着手新任村干部轮训方案,目前正在研究相关课程,待村(社区)村(居)民委换届结束后能立即启动培训,确保新任村干部能尽快进入角色投入工作。三是开展积极搭建党员服务群众平台,推行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党员承诺践诺制度,充分发挥不同类型党员作用。四是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党组织造血功能。按照一村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摸索出“五个一批”思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即: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培植一批,盘活闲置资产、潜质资源打造一批,市县乡村四级投资联办一批,融资入股“两新组织”举办一批,发展服务经济补充一批。实行村级申报、乡镇核验、县级审批的形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严格实地勘察论证、严格评审、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真正产生效益。目前我县根据各贫困村产业项目发展特点,分三批进行推进。第一批为种植、养殖类项目,涉及10个贫困村11个项目共下拨55万元;第二批为综合类项目涉及12个贫困村12个项目,共下拨72万元;第三批项目为中大型规模重点项目,正在有序进行评审和请款阶段,涉及53个贫困村11个项目,共计划下拨1840万元。五是继续实施“能人带富”、“组织带富”、“企业带富”等三大“党建带富工程”。结合融安产业基础,在全县打造“三大党建示范带”,即打造“浪溪江金桔产业等特色种植”党建示范带、打造 “大坡飞鸡”、“ 融安河边鱼等特色养殖”党建示范带,打造“香杉科技示范园等工业园区”党建示范带,让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提质升级。

6.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记录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完善制度。认真研究学习《广西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并根据修订稿重新修订完善我县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二是立行立改,对各单位民主生活进行严格把关。责成相关单位召开本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认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会前的督导审查,对征求意见形式单一、征求意见少、会前谈心不到位等准备不充分,达不到红脸出汗要求的单位责令重新进行剖析,达到要求方可开会,避免走过场。

(2)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强化指导,提升基层党组织业务水平。给全县600个支部分发了《柳州市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南》,各支部通过集中学习对《指南》进行了认真学习,强化了业务培训。二是多形式开展学习,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认识。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南》等基本党的知识纳入“七一”知识竞赛内容,要求全县党员积极参赛,并将参赛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加分项目,使全县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员责任义务及组织生活相关制度有更深刻认识,从而提高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对各单位开展督查,时刻为各单位敲响警钟。不定期对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抽查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对不按要求落实的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3)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细化整体方案,强化全局指导。制定出台融安县《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按照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的职责要求,加大全县学习教育督促指导力度,对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制度化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对涉及的单位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督导组加强“回头看”督导,确保整改效果。二是结合部门实际,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各部门各领域的落实。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县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学习计划和学习要求,对开展每个学习教育环节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扎实推进。三是县委组织部部长分别约谈县交通局、县民宗局主要领导,责成整改落实。四是责成县交通局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会上作出深刻检查,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本次民主生活会会后书面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五是责成县民宗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主要领导代表全局在大会对巡视存在的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主要领导个人在政治思想认识上不够,以上率下不够等方面存在问题要在大会上对巡视存在的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加强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同时列出具体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书面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7.对“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慢作为、懒作为,工作纪律松懈”问题的整改。

(1)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作风纪律教育。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将理想信念教育、作风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二是通过以会代训、融安讲堂、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方式,分析解读上级政策、形势和我县发展现状,增强干部大局意识。

(2)深入治理干部不担当、不干事问题。一是开展约谈。7月31日,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分别就落实抓党建、防汛抗旱、扶贫攻坚及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批评意见,责成立即整改。二是严格考核。认真落实《融安县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对干部的平时管理和考核。目前,县委组织部已联合人社局下发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均按要求上报本单位实施方案,相关考核工作将按要求推进。三是强化作风整治。以“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作风整顿。目前,已召开活动动员部署会,并下发活动方案,各单位正按照文件要求及工作任务分工开展此项工作,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成效。

(三)“管党治党责任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方面的整改情况

8.“‘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县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11个方面和纪委7个方面的“责任清单”。建立健全签字背书、履职报告、廉政谈话、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承担主体责任。县四家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传导责任和压力。开展党委(党组)“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评议工作,12个乡(镇)75个县直单位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情况。二是建立完善约谈机制。出台《融安县党员干部约谈和函询暂行办法》,以“四谈四问”活动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县委书记先后集体约谈全县领导干部2次,对3名处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135名乡(镇)、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县纪委书记约谈提醒县管干部103人,提醒、工作约谈41人,信访约谈1人,诫勉谈话1人。县四家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相关人员约谈6人(次),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逐步形成督导常态化。三是加强巡察工作组织领导。县委成立县委巡察办,研究出台《融安县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制定县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和研究巡察工作重大问题机制,及时听取巡察汇报,研究巡察问题处置。制定本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有计划地推进巡察全覆盖。7月27日,启动了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与柳州市同步对10个县直扶贫监督任务单位进行巡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一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169件,处置问题线索62条;立案10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二是加大执纪审查监督指导力度。印发《融安县纪律审查分片协作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分工和督导制度》,实行分区协作联动执纪模式,将12个乡(镇)、28个重点部门划分为4个纪律审查工作片区,每个片区分别由县纪委常委和县纪委职能室对应指导、交叉办案。截至目前,县纪委对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不力的乡(镇)、单位开展集体约谈2次。三是强化重点领域警示教育。突出“重点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函询、通报批评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单位219人(次)。其中县委书记约谈4人,批示重要问题线索21件;县纪委书记约谈提醒县管干部103人,提醒、工作约谈160人,信访约谈6人,诫勉谈话7人,通报批评4批次23人,第一种形态占比84.89%。给予党政纪轻处分24人,第二种形态占比9.3%;给予党政纪严重处分15人,第三种形态占比5.8%。以赵大亮、黄书亮等典型案件警示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四是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在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扶贫政策和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实施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全县监察机关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135件,开展线索排查124件,立案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清退违纪款37.68659万元。

(3)督促检查落实“三转”。一是加大纪检监察改革力度。完成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0个精减为6个,机构、人员向监督执纪问责倾斜,监督执纪人员占比达60%。县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从111个项精简到13项,减幅达88%。制定了《融安县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干部考察工作方案》,推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任用考察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2017年6月底完成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改革工作,成立10家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办公场所和人员编制,实现对全县68家党和国家机关监督“探头”的全覆盖。县委常委会通过了乡(镇)纪委配备两名专职纪检干部的决定,增强基层纪委执纪监督实效,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印发《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深化“三转”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由县纪委书记分别对12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工作约谈,对“三转”工作进行再排查、再督促、再整改,防止职能发散现象反弹。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举办深化“三转”全面从严执纪专题研讨班,开展“学思践悟”大家谈活动,建立全县办案骨干人才库,选调优秀干部到县纪委挂职、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制定《融安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编制《融安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手册》,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提倡“三敢、五严、六守好”工作要求,对存在工作不实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谈心提醒2人次,谈话函询1人。

9.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整治违规滥发各类津补贴行为。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下发了《融安县纪委关于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执行津补贴纪律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按工作步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发了《〈中共融安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责任落实分解清单》、《融安县纪委关于印发〈融安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成10个检查组,分别对12个乡(镇)和24个县直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交叉检查工作,实现交叉检查乡(镇)全覆盖,县直单位覆盖面不低于30%。同时,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督促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分别开展执行津补贴纪律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畅通群众、媒体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三严格通报曝光制度。前移关口,紧盯滥发各类津补贴突出问题,通过“通报曝光”等形式,坚持抓前抓早抓小,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实名通报曝光,做到了警钟长鸣,突显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今年通报曝光7批18人次。下一步,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将对自查自纠中不如实报告以及2016年8月自治区“十个严禁”规定出台之后仍然发放津补贴的乡(镇)和单位领导,予以严肃问责并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确保问题从根源上得到解决。

(2)整治公务接待不规范乱象。一是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成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立即整改。二是出台了《融安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组织全县各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对《融安县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融安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融安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融安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融安县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融安县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般性行政支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下一步,将以机动式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3)整治公款送礼问题。一是强化自查自纠。下发了《融安县纪委关于印发〈融安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县纪委关于转发〈柳州市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做到问题清、底数明。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县委书记对相关单位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县纪委书记对相关单位原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责成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个严禁”规定进行再学习,切实把握好政策界限。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三个年”建设活动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严肃查处公款送礼等问题。

(4)整治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开展大排查、大清理。经排查清理,全县涉改车辆共有398辆,两次公开拍卖车辆106辆,报废车辆55辆,保留公车车辆225辆。针对清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县纪委书记约谈了公车改革办分管领导,责成立即整改。二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除具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定向化提供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以及已喷涂有标识字样的公务用车外,对现保留的120辆公务用车进行统一喷涂“融安公务”或“融安执法”及监督电话,并按照规定将所有喷涂完毕车辆照片等信息存档。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公务用车审批登记,严格按照程序审批用车。三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并印发《融安县本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并将针对公务用车油卡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下一步,将结合“三个年”活动和县委巡察工作,开展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三、坚持标本兼治,立足改革发展,从严从实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我县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县委将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坚持严的标准、实的作风,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持续用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驰而不息深化整改落实,真正把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坚决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十二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县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县委在总揽全局、部署和推动融安改革发展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作为最大的政绩,与全县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树立看齐意识,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正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立足于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机构不撤、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的绝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直至整改完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巩固整改成果。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抓紧画上圆满句号。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和钉钉子精神,实行“台账销号制”,明确时间节点和各阶段任务目标,加强跟踪问效,不解决问题决不销账。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制度漏洞,加大制度落实力度。一方面,对在整改落实期间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从一开始就严格抓好落实,完善配套措施,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破窗行为”,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各项工作制度重新审视,查漏补缺,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抓紧研究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弥补制度缺失,扎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在各个领域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把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脱贫攻坚,推动中央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融安落地生根,使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发展成效。同时,还要把整改工作与城乡建设管理突破年、产业转型提升年、脱贫摘帽决胜年、作风整治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以及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融安注入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2—8137119;邮政信箱:融安县委办公室转融安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45400;电子邮箱:raxcb2017@163.com。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