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要闻

广西融安: 3月1日至6月30日 全境水域禁渔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8-03-07 10:17   作者:黄健华 滕以洪

31日上午,融安县2018年禁渔期启动仪式在县城融江河畔举行。县领导陈文敏、张明宽、刘维清、黄国华出席仪式,县委办、县政府办、宣传部、农业局、水利局、环保局、海事局、市容局、水上综合执法大队、公安交警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村级河长、休闲垂钓协会部分成员及部分渔民代表90余人参加仪式。

启动仪式上,融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国华首先宣读《融安县人民政府禁渔期公告》讲到,禁渔期为每年的310时至63024时,在禁渔期间,除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长安镇和平社区居民代表杨仁亮、县水上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唐培元分别作表态发言,融安县将从宣传、巡查执法和查处力度三个方面做好禁渔期各项工作,保护好融安的渔业资源。

融安县委副书记、县长、融江河河长陈文敏在启动仪式上强调,近年来,融安县在保护渔业资源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法捕捞行为依然存在,水上执法、公安、渔政管理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协作,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和从重惩处电鱼、炸鱼、毒鱼等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河长在禁渔期间要加强对辖区河流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监管,充分发挥“阳光卫士”监督员的作用,引导群众把禁渔活动纳入村规民约范畴,自觉遵守禁渔期制度,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对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违法行为坚决给予举报。

2011年广西内陆水域全境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以来,融安县始终坚持实施禁渔期制度,积极开展水上综合执法行动,对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捕鱼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且每年组织相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增殖放流活动,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的治理,融安水资源环境明显好转,全县水域呈现出一派水美鱼肥的良好景象。同时,该县还通过举办一系列的休闲垂钓大赛,充分发挥融江水资源和渔业资源优势,以打造融江休闲垂钓中心,创造乐业、乐居、乐购、乐文、乐游、乐康、乐寿的“七乐融融”新生活为目标,营造人人热爱家园,保护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生态和谐发展的新理念,推动全县乡村旅游大发展。

启动仪式现场,全体人员一起参观了水上综合执法大队打击非法捕捞缴获的物品展示、垂钓宣传长廊,并开展春季增殖放流和巡江执法活动。

 

黄健华 滕以洪  报道摄影

 

 

责任编辑:滕以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