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要闻

强化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来源:融安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2-12-22 11:10  

为进一步强化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规范涉疫物资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14日,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医药行业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约谈会。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医药行业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约谈会。

会上,针对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九不得”(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要求,加强价格自律,做好明码标价,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同时,向全县123个药品经营企业发放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提醒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防疫物资价格,保障药品市场秩序平稳运行。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涉疫药品价格进行检查。

召开约谈会后,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执法力量,统一开展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专项检查,以抗原检测、涉疫医疗药品(包括中药材)、防护用具(口罩等)三类物资为重点,密切关注连花清瘟、布洛芬、N95口罩等商品价格波动情况,结合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收集投诉举报线索,主动、有针对性地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强制搭售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改正的药品经营企业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扩大监管工作影响力。

药品企业现场签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药品经营企业价格和公平竞争秩序违法行为问题线索,请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通讯员: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凡媛

编辑: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