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在相关挂牌文件中简称招商方)就融安县商务中心主楼工程以挂牌形式公开选择投资人,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融安县河西旧城改造经济适用安置房。
2、地理位置:融安县长安镇河西新民社区。
3、建设内容(最终以施工图纸为准):7栋7层242套安置房,含建筑、装饰、安装、消防工程等(最终以施工图纸为准),建筑面积约27352平方米,地上七层。
说明:
1、以上工程总投资概算约4153万元;
2、河西旧城改造经济适用安置房建设包括装饰工程,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甲方后,甲方即可投入使用。
3、在办理开工许可证时甲乙双方负责缴纳各自的费用。
4、施工过程的监理单位由甲方确定按有关规定委托。
二、建设周期:
建设期为24个月,以实际开工时间计算。乙方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投资方式:
BT方式(投资建设回购)
四、投资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投资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资质,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内有类似的项目经验。区外企业必须办理入桂手续。
2、投资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且在广西区内有类似工程的业绩;
3、本工程项目最终结算经审计审定价后,投资人须向业主让利2.00%;回购期为壹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五、公开挂牌时间:2012年09月24日至2012年09月28日18:00时。意向投资人可登录融安县政府网查看下载本次挂牌相关文件。
六、报名时间:2012年09月24日至09月28日18:00时前(正常工作时间);报名地点:融安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融安县政务大楼六楼)。报名单位应提交的资料:经年审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资料后方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单位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于09月28日前与业主取得联系并就投资项目达成共识后,方可递交材料。
七、需递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需将《投资承诺函》、让利系数和回购期限的说明、近三年类似业绩(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等符合投资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及相关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递交有关材料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意向投资人应在2012年10月12日15:00 时正,将相关材料一式贰份(备案一份、招商方一份)密封好(加盖骑缝章)送至融安县政务大楼八楼融安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如遇改期,另行通知)。
九、意向保证金、合同履约金的交纳:
1、投资人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把意向保证金人民币 100 万元汇入融安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签订BT合同后退回给投资人(期间不含利息)。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BT合同,正式合同签订前最终投资人需把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0 万元汇入指定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约定详见BT合同相关条款。
意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账号,
户 名:融安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融安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224612010100240888
意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否到账户,以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为准。
2、如未能中选,意向保证金在确定最终投资人当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3、最终投资人的保证金,在最终投资人与招商人签订BT合同后7个工作日予以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4、如最终投资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意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已缴纳)将被没收:
(1) 最终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商人签订正式BT合同;
(2) 最终投资人在合作有效期满前自行撤回投资或单方终止合作。
十、具体条款详见本次的《挂牌须知》及政府网站资料下载。
招商方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0772-8153528
融安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