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美化生活环境,经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 融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外发包,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融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
二、招标人:融安县市容管理局
三、项目概况及相关说明
(一)经营方式:由中标单位自负盈亏进行全面运营管理,招标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营费用。
(二)年运营费用:372万元人民币(其中包含场内年运营费用276万元,场外年运营费用96万元。运营费用中已包括完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城区、浮石五个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的全部成本、管理费用、利润、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5年内不予调整。
(三)经营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
(四)项目地点:融安县长安镇大乐村七星冲及城区、浮石镇上。
(五)运营管理目标要求:将垃圾填埋区的各种威胁降至最低,要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 107-2005)Ⅱ级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四、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伍佰万元(500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具有相关的环境卫生垃圾处理资质或从事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经历的。
(三)投标人具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经验一年以上。
(四)有意向承包融安县城垃圾清扫工作。
(五)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融安县注册独立的法人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叁佰万元(300万元)。
五、投标报名人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证明。
(三)企业资质证书或从事过的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合同。
投标报名人须递交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原件查验后退还,未提供原件查验的不得报名。
六、本次招标活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报名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投标报名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合法、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以上各项资料按第五条的顺序排列装订,并打印目录。
(三)投标报名人在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资料必须与报名资料一致。
七、投标报名
(一)报名地点: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二区104号二楼(县环保局对面)。
(二)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由投标单位受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报名票据到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二区104号二楼(县环保局对面)购买,不购买者其投标无效。
(三)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15:30时止,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15:30时,开标地点为融安县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二区104号五楼(县环保局对面))。
十、发布招标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在融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招 标 人:融安县市容管理局
办公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二区104号(县环保局对面)
联 系 人:韦柳 林平
联系电话:0772-813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