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融安县环保局根据融政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要求,开展集中首次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工作,给全县所有车辆以快捷的方式确定黄、绿标等级。
从2015年3月1日起,柳州市正式实施在用车首次核发和6年内免检车辆换发环保标志工作。在2015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没有领过环保标志和6年内免检的车辆只需提交材料便可申领环保标志。从2015年6月1日起,所有车辆必须经过环保检验合格后方可核发环保标志。
从2015年6月1日起,禁止无环保分类标志车辆上路行驶,禁止黄标车在黄标车限行区域内行驶,加速淘汰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不合格的老旧车辆和黄标车。
一、办理环保标志对象
(一)首发
在柳州市注册登记且未申领过环保标志的所有在用机动车(铁路机车、农用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除外);
(二)换发
已领取的环保标志到期且属于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可免检换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二、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及领取方式、
(一)团体办理
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县环保局一楼(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二区124号)。
咨询电话:8135595。
填写表格:以团体名义办理的,车辆必须在5辆(含5辆)以上,由1名代办人办理,代办人必须填写《融安县团体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车辆信息登记表》1份(表格在县政府网站下载,也可现场填写),并将机动车材料按一车一档的顺序装订。
领取方式:(1)10个工作日后,凭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县环保局标志核发点领取。(2)现场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
(二)个人办理
时间:5月5日到5月31日,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县环保局一楼(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二区124号)。
咨询电话:8135595。
领取方式:(1)排队领取,即办即领;(2)现场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
(三)邮政办理
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5月31日
地点:团体和个人均可到全县各邮政点办理,并可电话预约上门受理,邮政环保标志办理服务专线:0772-8115213。
领取方式:邮政送达。
三、办理环保标志应提交的材料
(一)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三)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四)进口机动车需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
(五)单位车辆需提供所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需代办的,代办人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联系电话。
附件:《融安县团体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车辆信息登记表》
融安县团体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车辆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