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矿区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华南督察局在柳州市开展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调研期间的有关要求,推动企业服务年活动走深走实,帮扶指导矿区开发企业逐步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减少开采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矿区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在建或正在运行的矿山项目。
二、主要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编报、重大变更审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包括渣、石、砂、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水土保持单位工程验收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等。
三、其他要求
我局对开展现场检查的项目,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印发检查意见。请各单位针对我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按通知规定期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局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管理站邮箱。我局将继续开展水土保持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联 系 人:唐敏鑫
联系电话:18877245073
电子邮箱:raxsbz@163.com
附件:融安县矿山项目情况统计表
融安县水利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