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12月7日举行融安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2月7日(周二)下午15:30
二、听证会地点: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会议室
三、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2月3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申请参加听证或者旁听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报名。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联系人:唐煜联系电话: 0772-8112873
六、听证会其他有关事项详见《融安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须知》。
特此公告。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0日
融安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凡户籍在融安县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登记地在融安县认为有利害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组)相关人员等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代表,请持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于2023年12月3日17:30前到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报名。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23年12月3日17:30前到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报名,报名时需持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
三、注意事项
1.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旁听代表。
2.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实用性等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4.听证代表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每次发言不超过5分钟。
5.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6.听证代表须保守国家秘密,举办机构会上提供的材料或发放的其他相关材料仅供听证会使用,会后收回。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