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脆蜜金柑植物新品种权利行使招募公告

来源: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5-28 18:00  

各位种业同仁、农业企业及相关单位:

柳州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广西大学、融安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作为脆蜜金柑植物新品种的共同权利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被授权人,在授权时段内行使植物新品种权利,诚邀具备相关实力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加入,共同推动该植物新品种的产业化发展。

一、新品种简介

脆蜜金柑习惯用名脆蜜金桔,是由柳州市水果生产办公室、广西大学、融安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共同育成,2014年6月经广西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正式命名为“脆蜜金柑”(桂审果2014003号)

品种特点:

     1耐柑橘黄龙病,抗柑橘溃疡病;

     2、果大,果皮橙黄(红)色,光滑靓丽;

     3、果皮薄、肉脆、汁多,味甜蜜,无辛辣味,风味浓

二、授权内容

(一)许可方式

本次脆蜜金柑植物新品种权实施许可方式为独占许可。

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和期限内,享有独占实施该植物新品种的权利,包括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等,权利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在该地域范围内实施。

(二)授权时限:五年。

(三)授权地域:中国大陆。

(四)授权费用:采用“固定费用+后期销售效益回报”的形式,固定费用为:在授权前一次性付清五年品种授权费不低于50万元,后期销售效益回报按照裸根苗不低于1元/株、营养杯苗不低于2元/株收取潜在意向被授权人可于报名文件中自行报价

)权益与义务

1、被授权人有权在法定范围内使用该植物新品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享受由此带来的经济收益。

2、被授权人需按照约定支付授权费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授权协议的规定,维护植物新品种的市场秩序和声誉,不得转让授权,可以进行经权利人一致同意的再授权。

若涉及品种的进一步改良或衍生品种的开发,应经所有权人同意

3、被授权人必须行使植物新品种权维权责任。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种业公司、农业科技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等。住所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企业通过授权谈判后,需在融安县注册设立项目公司,由所有权人授权给项目公司行使授权权利。

(二)条件要求:

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经营记录;

2、拥有与该植物新品种生产经营相匹配的资金、设备、技术人员及种植基地等资源;

3、熟悉种业市场运作,有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和销售渠道,能够积极推动该品种的市场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4、其他要求:

1)获授权企业需优先在融安县区域内建立育苗基地;

2)每年12月31日前需向权利人提交下一年度苗木生产计划,经同意后方可开展苗木生产;

3)获授权育苗企业(含获授权企业和再授权企业)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条件规定》以及《种子法》等相关要求。

四、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有意者请于2025年630日前将报名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科研实力证明材料、种植基地情况说明、市场推广计划等)发送至指定邮箱【rasg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脆蜜金柑新品种权申请-【申请单位/个人名称】”,或送达至指定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广场东路商务中心一号楼二楼融安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联系人李欣欣,联系方式07728116720

资格审核:招募小组将对申请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综合评定,重点评估申请方的资质、实力和合作诚意。审核通过者,招募小组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参加后续洽谈环节。

商务洽谈:与审核通过的申请方就许可方式、许可费用、合作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具体合作条款进行深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

签订协议:双方就合作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的《脆蜜金柑植物新品种权利行使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许可费用后,正式获得植物新品种的实施许可权。

五、其他事项

鉴于所有权人为本次脆蜜金柑植物新品种对外许可项目已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非诉阶段的服务被许可人应在签订许可协议后七日内代所有权人支付服务费100000【该100000元包含在授权价格内】

本次招募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方积极参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随时与招募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欣欣

联系电话:0772-8116720

联系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广场东路商务中心一号楼二楼 融安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

期待与有识之士携手合作,共同挖掘脆蜜金柑植物新品种的巨大潜力,为推动我国种业发展贡献力量。

融安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