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融建通字〔2025〕4号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融安县永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大良锦华门市部、 清林店、龙山门市部燃气设施合格标识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5-08-01 10:24  

各有关单位:

按照柳州市开展燃气设施技术审查工作要求,融安县永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大良锦华门市部、融安县永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清林门市部(以下简称锦华门市部、清林店)于202471日取得《柳州市燃气设施合格标识》(见附件12),融安县永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大良龙山门市部(以下简称龙山门市部)于2025117日取得《柳州市燃气设施合格标识》(见附件3)。自取得燃气设施合格标识以来,因不服从融安县永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公司)管理规定,永安公司于2025423日与龙山门市部解除协议,73日与锦华门市部、清林店解除协议,不再将其载入永安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我局已将燃气设施合格标识收回,现其从事的所有燃气业务均与永安公司无关。

为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保障燃气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桂建发20242)相关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撤销锦华门市部、清林店、龙山门市部燃气设施合格标识(合格标识编号分别为20242402222GY20242403822GY、柳20242404122GY)。锦华门市部、清林店、龙山门市部若有经营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视为窝点”,请各有关单位在日常检查或热线举报发现“黑窝点”的,按工作职责予以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1柳州市燃气设施合格标识(融安县永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大良锦华门市部)

2.柳州市燃气设施合格标识(融安县永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清林门市部)

3.柳州市燃气设施合格标识(融安县永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大良龙山门市部)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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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