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融安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10月20日起3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融安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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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5-10-3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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