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部分县区党委、政府责任意识不强,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存在慢作为、不到位的情况。2019年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融安县东圩沟黑臭问题,融安县制定出台东圩沟生态治理项目整治工作方案,明确2021年底完成整改工作,柳州市按其上报方案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东圩沟整治问题会议1次,市整改办针对东圩沟整治进展缓慢问题下发了通知通报5次,组织现场督导3次,进行督办3次,但融安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仍然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致使东圩沟生态治理工程处于停滞状态,督察组现场监测表明东圩沟中医医院段仍属于黑臭水体。
二、责任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融安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融安县于2019年编制《融安县东圩沟生态治理项目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措施和整改时限。并组织发改、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有序开展黑臭水体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融安县东圩沟生态治理项目整治工作方案》,县领导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部署,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各级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县政府、发改、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开展现场督查,督促项目进度。
三是开展整治工作。东圩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于2019年7月完成项目立项,2020年3月完成设计图审查,2020年7月完成项目招投标,2020年8月正式进场施工,2024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2025年上半年为项目竣工试运行,6月起委托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对融安县东圩沟水质进行为期半年的水体监测,水质监测结果达标。
四是积极筹措整改资金。融安县通过申报中央资金筹集5500万元,县财政筹措1970万元,业主单位自筹1052.08万元用于推进项目建设。
四、验收情况
2026年1月14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该问题整改情况组织了验收工作,并召开验收工作会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0日至4月16日;监督电话:0772-2800357。
融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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