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有关部门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重视不够,管网建设不到位,运维资金投入不足,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未能有效运行。2023年1-8月,柳州市已建成的44个镇级污水处理厂中,有13个平均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60毫克/升;有24个运行负荷率低于 60%,其中融安县大将镇、鱼峰区白沙镇、柳城区土博镇、三江侗族自治县丹州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甚至低于20%。督察发现,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融水苗族自治县四荣乡、柳江区穿山镇、柳南区流山镇、鹿寨县黄冕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存在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偏低、长时间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不实等问题。
二、责任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市镇级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62.94%,平均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69mg/L,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已经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4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该问题整改情况组织了验收工作,并召开验收工作会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0日至4月16日;监督电话:0772-2800357。
2026年4月10日



政务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