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融安县2026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6〕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柳政规〔2026〕2号)的规定,按照维护权益、同地同价、平稳过渡、公众参与等原则,为确保融安县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顺利实施,拟召开《融安县2026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融安县2026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上午10:00。
三、听证地点
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一区177号;联系电话:0772-8135729)。
四、听证代表条件及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应熟悉融安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的有关情况。
凡户籍在融安县行政区域、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登记地在融安县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报名参加听证。
听证代表由融安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从报名申请人中指定,代表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及报名情况确定;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代表作为听证代表参会,确保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通过邮件申请报名:请于2026年9月28日前将填写好的《融安县2026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raxzdb@163.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须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统一安排。
(二)参会人员发言应当围绕本次听证事项,客观公正、理性有序发表意见。
(三)听证代表须本人参会,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听证。
(四)本次听证会现场发放的听证材料仅供现场参阅使用,听证会结束后,全部听证材料一律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适用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使用)
2.听证会报名表(适用公民报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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