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长制办公室会议成员单位:
因近期人事变动,为更好地落实《融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融办〔2017〕46号),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对县领导担任河长的江河(湖库)进行调整。
附件:融安县县领导担任河长的江河(湖库)名单
融安县县领导担任河长的江河(湖库)名单.docx
融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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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安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6-09-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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