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7月6日,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依法处置(证据保存)涉嫌违法行为燃气钢瓶429瓶(具体明细单详见附件)。请当事人务必于2023年9月4日前到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置。对当事人逾期未到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置的,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法按规定予以处置。未尽事宜,请联系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电话0772—8137255。
特此公告。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24日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7月6日,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依法处置(证据保存)涉嫌违法行为燃气钢瓶429瓶(具体明细单详见附件)。请当事人务必于2023年9月4日前到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置。对当事人逾期未到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置的,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法按规定予以处置。未尽事宜,请联系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电话0772—813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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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24日
来源: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3-08-24 15:35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7月6日,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依法处置(证据保存)涉嫌违法行为燃气钢瓶429瓶(具体明细单详见附件)。请当事人务必于2023年9月4日前到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置。对当事人逾期未到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置的,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法按规定予以处置。未尽事宜,请联系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电话0772—8137255。
特此公告。
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24日